事發后大樹已被移走。梅建明 攝 電動車撞上大樹。王先生家屬供圖
今年1月份,南京市民王先生下晚班回家時,騎著電動車沿龍蟠中路自北向南行駛,不慎連車帶人撞上了非機動車道中間的一棵大樹。王先生先后花了兩萬多元醫療費,至今還在家休養。
這棵位于非機動車道上的大樹存在多年,且有一定的安全隱患。王先生的家人絞盡腦汁尋找責任單位,卻始終沒有結果。揚子晚報記者采訪得知,事發地段的綠化樹歸秦淮區綠化所養護,又歸南京市園林局管理。園林部門表示,他們只是從建設方移交過來后接手管養,產權單位應該是秦淮區城管。秦淮城管綠化科一位工作人員則說,他們還在查是否移交,建議王先生走司法程序。
攔路樹惹禍
騎車撞路中間大樹
花了兩萬多醫藥費
今年1月20日晚上8點多,南京市民王先生下班回家,騎著電動車由北向南行駛,經過龍蟠中路天同苑門面房門口時,撞上了一棵位于非機動車道中央的大樹上。王先生當即倒地,頭部血流如注。路過的市民見狀,趕緊撥打電話報警求助。民警很快趕到現場,協助醫護人員將王先生抬上救護車送往醫院。
王先生告訴揚子晚報記者,他發生車禍的原因,是當時經行的非機動車道中間有棵大樹,直徑達50厘米,而且這棵大樹沒有任何防護。當時天空中飄著小雪,加之晚上燈光較暗,自己一路急行,結果導致疏于觀察,先是電動車直接撞上這棵大樹,然后是人整個飛了出去,頭部正面撞上大樹后,又摔倒在馬路上。不巧的是,因為是頭部先著地,再次撞在旁邊硬實的路牙上,當即鮮血直流。
幸好當時有路過的好心人,看到他一動不動,嚇得趕緊撥打了110和120求助。同時,這位好心人還不停地呼喚王先生,將其喚醒后又幫助聯系家人。隨后,急救車將王先生送至附近的醫院救治。
王先生的兒子告訴記者,經過醫院的診斷,父親顱骨粉碎性骨折、左眼眉骨骨折、鼻骨骨折。一家人忙壞了,住了十多天院,花費醫療費兩萬余元。出院后,因為是頭部傷病,醫囑標明為:一個月后復查腦部CT,兩年內不得做重活。
“樹主”
尋找
綠化所
我們只是養護不是主人
令王先生揪心的是,原本不富裕的家庭,因為這筆醫藥費的支出更加捉襟見肘。事發后,王先生的兒子小王找到管理這棵大樹的南京秦淮區綠化所。綠化所方面表示,他們只是這些樹的養護方,應該去找樹的主人,可能是南京市園林局。
記者先是聯系了負責管養的秦淮區綠化所,一名工作人員明確告訴記者,他們只負責養護,樹不屬于他們所有。“就如別人托付一件東西由我來負責維護管理,現在東西惹事了,你應該找它的主人,不應該找我們。”這名工作人員說,他們也是在南京市園林局的指導下養護的。
這事好像是區城管負責
園林局
小王曾要求秦淮區綠化所提供南京市園林局聯系人的電話,但不了了之,“我打了好多個電話,也不知找哪一個部門解決這件事,秦淮區綠化所說他們沒有責任,又不愿意說是誰的責任,我也不知道找誰解決這個事。”小王說,父親因為養傷,至今還在家休養,還要為這件事煩神,精神狀態很不好。
揚子晚報記者幫忙聯系秦淮區綠化所的上級單位南京市園林局,一位胡姓負責人查詢后介紹說,管養是屬地化管理,但產權并不屬于園林局或者綠化所,應該是當地區政府,由政府所有。具體到歸區政府哪個部門所有并對此負責,這位負責人稱,好像是由城管負責管理,但無法確定是不是產權單位。
產權國有,打官司去吧
區城管
秦淮區城管綠化科一位魏姓工作人員告訴揚子晚報記者,他們現在也在查,當初區劃調整時有沒有移交。“即使移交了,我們也是管理方,產權屬于國有的,我們也建議王先生走法律程序。”
對于此事,一位綠化工作人員表示,其實他們也挺冤枉的,比如龍蟠中路大概是2007年左右由當時的城建公司拓寬改造,這棵樹就沒有動,然后就此移交給他們養護。他稱,要怪就怪當初設計與建設的公司,為何沒有妥善處理好這棵位于路中央的大樹。
路都建成這么多年了……
城建公司
王先生受傷一事,和當初設計與建設的公司有沒有關系?揚子晚報記者又聯系了當初建設這條路的南京城建項目建設管理公司,一名工作人員回復稱,路建成這么多年了,且已移交給相關方面,現在來找他們,他們也沒有辦法處理。
這棵大樹到底應該歸誰所有、誰來負責?
記者聯系了多個部門,結果沒有一個部門給出明確的說法,目前看來,這棵肇事的大樹似乎已經成為無主樹。
再調查
A
為何多年沒人管,出事后就移走?
知情人士:可能拓寬時為保證綠化率
多日之后,揚子晚報記者來到王先生撞樹的現場,發現原先位于路中央的那棵大樹已經不見了。一位綠化工人說,他們接到警方的通知后,向園林管理部門申請,把樹移走了,“確實有安全隱患,我們是怕后面再出事。”
一位知情者告訴記者,事發地段的龍蟠中路旁是內秦淮河,當初拓寬這條路,主要是為了照顧機動車,因而將非機動車道與人行道往旁邊擠,甚至有相當長的路段是在河上澆注的混凝土,輔助做成的綠化。“下面是空的,上面根本不能栽種大樹,有些樹位于非機動車道上,沒有移走,缺樹啊,可能就是為了保證綠化率中的綠樹比率。”這名知情人稱,為了路幅的寬度,就架空了河道,旁邊又為了綠化,還擺放了大量的花箱。
既然存在安全隱患,當初的建設方為何不將這些樹移走或者進行處理呢?這名知情人稱,其實都知道這種樹在路中央,遲早會出事,當初也有部門協調開會,但終因移走要花錢,最終不了了之。
B
南京還有類似的安全隱患嗎?
已有撞樹者狀告園林局和建設方
除了龍蟠中路上這一棵,南京還有沒有其他位于非機動車道上的大樹?揚子晚報記者走訪了解到,在王先生受傷地不遠處的珠江路附近,有同樣存在安全隱患的大樹。此外,玄武大道櫻鐵村附近,也有一棵位于路中間的樹。
記者了解得知,去年在玄武大道旁的非機動車道上,就已經有人騎車撞在路中間的大樹上,和王先生一樣無法認定責任方,目前正在通過司法途徑解決。記者從玄武區綠化所了解到,受害方已將園林局及建設方都列為被告方。
C
老王要維權,到底該怎么做?
律師:確權再追責,還可申請工傷鑒定
對于王先生的遭遇,揚子晚報記者咨詢了江蘇東恒律師事務所陳令霞律師,她告訴記者,這種大樹位于非機動車道的中央,既沒有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無疑存在安全隱患。
“首先要對樹進行確權,確定它的主人是誰,受害者直接向樹的主人索賠。”陳律師認為,綠化行道樹的產權屬于當地區政府,還是屬于園林部門,這要根據相關的規定來確定。至于大樹留在路中間的原因,因為當初通過了驗收,也就是產權單位已認可了這種設計與施工,那么就應該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后果。
“當初也有過這種樹位于路中央的討論,有的人還夸環保,有的人也提到了安全問題,但不管怎么說,在人流密集的道路上,還是要以人性化為第一位,做到了安全無責,才是管理部門的責任。”
陳律師說,此外,王先生在下班回家路上,也可以申請工傷鑒定,要求相應的賠償。
11月30日上午8時10分,二七區蜜蜂張辦事處巡防隊員王先生途徑大學路康復前街時,看到路口南向北的機動車道上豎躺著一棵大法桐樹,道路出現擁堵,南向北的機動車輛行駛緩慢。
所幸當時正是午飯時間,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停放在一旁的汽車和電動車同樣慶幸,幾乎毫發未損。
在鄭州市建設路與長椿路交叉口偏北約二十米處,長椿路的東邊,有一棵直徑約二十多公分的行道法桐樹 半個月前被大風刮倒后,架在一家臨街店鋪的門口電線上。如今半個月過去了卻無人處理,至今找不到樹主人。
鄭州市京廣路與華中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20多天前的一場大雨讓一棵大雪樹歪倒了,砸在路邊一家飯店頂上。20天多過去了,飯店老板找了多個部門,依然未能將這棵砸在房頂上的大樹清走。
9月15日早晨,茶文化商業街西口北側的一棵大樹轟然倒地,幸運的是,沒有人員及車輛在這起意外事件中受到影響。 新鄉市綠化工程管理處搶險隊隊長董成坡介紹,倒地的大樹是泡桐,歸紅旗區負責。
沒有一棵大樹是樹苗種下去,馬上就變成了大樹,一定是歲月刻畫著年輪,一圈圈往外長。
前段時間的一場狂風大雨,讓家住平原新區原武鎮西徐莊村的靳女士欲哭無淚。8月30日,靳女士反映,她家被砸壞的2畝莊稼,時間快過去一個月了,至今仍沒有人過來處理。
云杉、樺樹、油松等這些原本生長在河北省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的樹木,到了春秋季,大批被倒賣到北京、天津、山西、內蒙古的一些城市。大樹古樹進城屢禁不止,一方面,是因為林業部門查處不力,一些地方放水養魚,甚至與樹販子沆瀣一氣。
云杉、樺樹、油松等這些原本生長在河北省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的樹木,到了春秋季,大批被倒賣到北京、天津、山西、內蒙古的一些城市。大樹古樹進城屢禁不止,一方面,是因為林業部門查處不力,一些地方放水養魚,甚至與樹販子沆瀣一氣。
大樹轟然倒下 夫妻兩人被砸
平頂山舞鋼供電分局尚店鎮供電所及時派出搶修力量,經過5小時的緊急搶修恢復該線路的供電。
6月14日凌晨的一場狂風暴雨突襲鄭州,在穎河路上潁河小區北家屬院里10多米高的大泡桐樹被大風連根拔起,向東傾倒砸在高壓線上冒煙起火。
5月12日晚18:30左右,在汝州市區洗耳中路步行街西口南邊,一大棵楊樹被風刮倒,剛好砸中騎電動車的一名中年婦女。接警后,當地公安部門和120急救中心救護人員及時趕到,將傷者救出并送醫急救。
12月1日,記者從省高院獲悉,鄭州市二七區法院審理了一起案件,轎車被小區內大樹砸毀,鄭州車主獲樹木管理方賠償2.5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