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感情破裂,王姿(化名)和丈夫結束婚姻,簽訂離婚協議并辦理離婚手續。現在,兩人因履行離婚協議發生糾紛。
案件簡介:
2016年年底,因為長期矛盾,我和盧剛(化名)結束了10年的婚姻。離婚時,我們友好協商后簽訂了離婚協議書,并在民政局辦理了離婚手續。
高新區的一套住宅是我們婚后購買,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房產證上寫的是盧剛的名字。當時,我們在離婚協議中約定,離婚后50天內,雙方到有關部門辦理房屋產權登記,由盧剛名下變更到我的名下。同時,自離婚協議生效起,盧剛必須搬出該套住房。
現在,我們已經離婚半年多,盧剛卻不講誠信,以各種理由拒不搬出該套住房,嚴重影響了我的正常生活。期間,我多次和盧剛協商,希望他可以盡快搬離。然而,盧剛卻稱離婚協議是我通過偷梁換柱、欺騙的手段騙取他簽訂的,有失公平,他有權向法院申請變更和撤銷。
我和盧剛爭執多次,仍然沒有結果。請問律師:這份離婚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嗎?我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判令盧剛15日內從該房搬出嗎?
律師點評:
離婚協議只要是當事人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且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即為合法有效。結合到本案中,王姿和盧剛簽訂的離婚協議系真實意思的表示,內容未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且也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因此,離婚協議屬有效協議,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如果房屋尚未辦理過戶手續,王姿可以起訴至法院要求盧剛履行合同。如果房屋已經過戶王姿名下,其可以不動產所有權人的身份向法院起訴要求盧剛排除妨害,搬離該房屋。
法庭辯論時,韓大娘說自己不到20歲就嫁給了宋大爺,并且三個孩子也是自己在西安獨自拉扯大的。1999年,韓大娘認為雙方感情破裂,訴至法院要求離婚,宋大爺堅決不同意。而這次,韓大娘第三次訴至中原區法院,要求法院解除原、被告間的婚姻關系,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王金海稱,無法通過協議離婚,而必須通過法院判決的,多數都是因財產分割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此后,小莉把小孫起訴到法院,要求同小孫離婚,并要求法院判決小孫凈身出戶,全部財產歸自己所有。
王金海稱,無法通過協議離婚,而必須通過法院判決的,多數都是因財產分割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此后,小莉把小孫起訴到法院,要求同小孫離婚,并要求法院判決小孫凈身出戶,全部財產歸自己所有。
鄭州的李女士就起訴丈夫要求分割婚內財產213萬元。昨日,鄭州市金水區法院已受理此案。據悉,這是鄭州市法院系統受理的首例起訴分割夫妻婚內財產案。鄭州市中原區法院民庭法官王斌介紹,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四條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一對80后網戀結婚,婚后不久,女方發覺男方成天沉迷于打游戲,對家庭和女兒都沒有盡責,提出離婚。除此之外,張玲還提出要傅強支付10元錢的精神損失賠償金,“哪怕只是象征性的賠付,目的是為了表示離婚是男方存在過錯”。
今早,張靚穎媽媽手撕女婿馮軻。而在今日下午,#張靚穎成都音樂會發布會# 張靚穎馮軻攜手亮相,直面張媽媽的公開信,小早也將在發布會現場帶來直播。我要向靚穎媽媽致歉,讓她巻入一場風波,社會對于八卦事件的追逐效應,將打擾到老人的生活。
原告呂大媽,66歲,杭州人,年輕時嫁到寧波,后離婚。被告陳大伯,79歲,杭州人,滿頭白發的他拄著拐杖,有一個女兒。
姜海武律師同意第二種意見,被告周明不應該承擔抵押擔保責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取得的房產無論是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還是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約定屬于一方的除外)。
導致夫妻感情不和,最終夢夢訴至法院,請求離婚。
12月30日,衡陽市雁峰區法院審結了一起年齡相差近30歲的夫妻因猜忌而訴請離婚的案件。因雙方都猜疑對方有外遇,導致夫妻感情不和,最終夢夢訴至法院,請求離婚。
結婚前,男方父親借別人錢全款買了一套房子,登記在兒子名下,婚后夫妻共同還借款。就本案而言,涉案房屋系張明父親在張明婚前出資購買,居委會出據的收款單據也載明交款人為張明父親。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8年,被告陳某父母以貸款方式購買本案爭議的房屋,首付款是陳某父母支付,房屋貸款本金及利息也是由陳某的父母償還,房屋所有權登記在陳某名下,王某認為這是在雙方婚后購買,應該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割。法院審理時征求了陳某父母的意見,陳某父母明確表示如果雙方離婚,該房屋贈與給陳某個人。
老陳1994年以3萬元的代價從同事手中購買了一套公房的使用權,1996年老陳將該房屋作為兒子結婚的新房交給兒子小陳夫婦使用。小蔣認為該套房產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而小陳則認為該套房產有其父親投入的3萬元成本在內,故應屬于和父親的家庭共有財產。這樣,老陳前期投入的3萬元就不會被視為贈與了。
去年11月18日,新京報刊發報道,云南一女士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成為前夫欠款的共同債務人而負債65萬元左右。現實中,一些個案存在適用24條后,虛假債務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情形,其主要原因是一些法院對債務是否虛假未依法從嚴審查。
房價猛漲,有人竟想把賣了12年的房子再收回來。2015年6月,郝女士突然將宿、魏兩人一同訴至金水區法院,理由是“房屋轉讓未經其同意”,請求法院確認房屋轉讓協議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