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畫/王偉賓
河南商報記者王艷艷 實習生張科峰
一年前,鄭州市民曹先生在一家足浴店辦了張會員卡,半年后再去消費,發現足浴店變成了美容美發店,“我卡里剩的2000多元錢怎么辦?店老板就是不照面。”曹先生向河南商報維權團求助。昨日,在維權團記者的協調下,店家負責人表示愿意協商退款。
投訴
足浴卡里的錢沒花完,店沒了
近日,鄭州市民曹先生向河南商報維權團反映,去年五一,他在位于淮北街與政通路交叉口附近的“益家軒”足浴店辦了張會員卡,“當時店里搞活動,充2000元送2000元。”
去年10月中旬再去店里消費時,曹先生發現足浴店正在裝修,11月下旬重新開業卻變成了美容美發店。“當時店里人說,以前的會員卡可以繼續在新店消費。”
可直到今年2月底,他前后三四次去店里準備做足療,均被告知足療師還沒到位,“在上海培訓。”
前幾天,他和朋友再次去店里準備做足療,店員說可以做,但只有一名足療師,“每次足療都是為了和朋友談事,如今不能和朋友一起,這足療沒法做了。”
曹先生說,他的會員卡里還剩2000多元,如今享受不到當初那種服務,他要求退款,但店老板卻始終不露面。
結果
店家愿意協商退款
昨日中午,商報維權團記者和曹先生一起,來到足浴店所在位置,但昔日的“益家軒”已不見蹤影,取而代之的是“韓風·艾納爾護膚造型中心”,緊鎖的玻璃門上貼著“17號正常營業”的通知。記者聯系到該“韓風”店的郭總,他表示,“韓風”和之前的“益家軒”根本不是一家店,也不是同一個老板,他們只是租了“益家軒”此處的房子。
“之所以給以前足浴店的老會員承諾可以繼續用卡消費,是想留住這批會員,讓他們成為自己店的顧客。”郭總說,老卡在他們店只限于做足療,由于足療師難招,他希望顧客能再等等,如果等不了,要退卡里的錢,那只能去找以前的老板要。
隨后,自稱是原“益家軒”相關負責人的胡女士告訴記者,要是消費者不愿意繼續在新店消費,她承諾等17日“韓風”開始營業時,就給消費者辦理退款,“但因卡里有一半金額都是贈送的,顧客也消費了一部分,退多少再協商。”
說法
若店方違約在先,卡里剩多少錢得退多少
河南經東律師事務所成永說,當初店家給消費者辦卡,做活動主動讓利給消費者,如今突然變更,不能提供之前承諾的服務,店家違約在先屬于過錯方,消費者有權要求退款,“即便卡里原有4000元中2000元是贈送的,如今消費3000元,還剩1000元,店家也得退。”
“如果消費者不能提供商家的服務協議,或者沒有證據證明商家之前承諾的服務,就不利于維權。”河南天之權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少春提醒消費者,在辦理會員卡、儲值卡時,應與商家簽訂明確的服務合同,索取付款憑證,并要求經營者將相應的口頭承諾以書面的形式予以明確,同時審查經營主體是否與憑證記載的主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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