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三門峽訊 盧氏縣男子趙某因思念亡妻悲傷過度,屢次自殺未遂。當他再次選擇自殺時,妻哥上前勸阻,卻被情緒失控的他刺死。4月1日,三門峽中級人民法院審結此案。
據辦案法官介紹,趙某為盧氏縣沙河鄉村民, 2001年和王某結婚后很是恩愛。2005年,王某病死。妻子死后,趙某悲傷過度,性格也逐漸發生變化,幾次喝農藥自殺,幸好被人及時發現才未喪命。去年6月28日中午,趙某又心情煩躁,覺得活著沒意思,就拿了一把匕首準備自殺。隨后,他來到村道上坐在路邊哭,趙某的妻哥得知后趕來勸說。勸說過程中,趙某突然情緒失控,用匕首將其妻哥刺死。事后,趙某自首。
法院審理后認為,趙某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鑒于其作案時控制能力受損,系限制責任能力人,犯罪后有自首情節,遂依法從輕判處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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