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姐訴至法院,調解后獲賠7000元
記者 韓景瑋 實習生 韓雪
大河報訊 孕婦馬上臨產,其丈夫王先生攔出租車上醫院時,被攔的姐則以出租車氣不足為由“拒載”。王先生和的姐發生爭執,將的姐打傷。后因網上議論引發口角訴至法院。昨日,鄭州管城法院經過多日調解,王先生賠償的姐7000元。
去年8月8日傍晚,家住鄭州富田太陽城的王先生,發現其懷孕在身的妻子出現臨產征兆,王忙帶妻子打車去醫院。的姐李女士被攔后說車要加氣,不能載客。王先生稱情急之下,指責的姐沒良心,并踹了的姐的車門。李女士要求王先生賠償。而此時正好又一輛出租車過來,王先生便和妻子坐了進去,想趕緊往醫院趕。但李女士過去以王先生踹車為由,不讓該車司機開車。情急之下的王先生下車后毆打李女士,致使其頭部受傷。
的姐李女士稱,經醫院門診治療月余,她共花去醫療費866.5元。而此后,因打人被拘留的王先生則在微博上大肆對她進行人身攻擊,并在論壇上歪曲事實說“冷血的姐拒載逼人當街產子,凌晨大鬧病房勒索數萬賠償”,引來無數不明真相的網友對她進行指責和謾罵。李女士認為,被告的行為致使她在精神上受到了巨大傷害,也給她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雖然王先生的行為已被公安機關行政處罰拘留2天,但對于賠償問題仍達不成協議,于是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被告賠償她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車輛損失及精神損害賠償等共計26930.86元。
由于雙方就賠償問題,以及事件責任問題分歧太大。事發后,法院對此案進行多方調解后,王先生賠償李女士7000元。
線索提供 徐曉艷 許文靜 揭培綠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