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報訊(記者 鄭筱倩)如果轄區內的黑診所開業半年還沒被發現,衛生監督責任人就要被追責。
昨日,記者從省衛生廳獲悉,為建立和完善打擊無證行醫的長效監管機制,衛生廳出臺了《無證行醫查處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提出,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積極建議當地政府建立由衛生、公安、計生、藥監和工商等部門參加的打擊無證行醫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組織聯合執法活動。建立打擊無證行醫責任制。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將轄區行政區域劃分為若干責任區,明確各責任區的責任人。責任區內公開場所出現具有明顯行醫標志的無證醫療機構半年以上未被發現,或發現后3個月內未進行查處,或查處中未按規定進行處理導致嚴重后果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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