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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后,無償獻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親屬(以下簡稱獻血相關人)在省內用血,可以在出院時直接報銷了,再也不用來回奔跑。25日,省衛生廳下發相關文件,對于異地用血問題做了具體說明和要求。
新政利好: 獻血者省內用血可直接報銷
省衛生廳要求,9月1日后,我省無償獻血相關人省內用血(包括獻血地和異地用血),可在就診醫療機構直接報銷用血費用,屆時,報銷對象需要向醫院提供以下憑證:無償獻血證、獻血者有效證件、用血明細、用血者有效證件、用血者與獻血者關系證明等。
提供了這些手續之后,醫院相關部門對以上憑證進行認真審核,審核無誤后,讓報銷對象填寫獻血者用血返還申請表,醫院會把這個申請表和報銷材料電子版發至用血地血站,得到再次審核無誤的答復后,醫院根據報銷單為無償獻血者辦理用血費用報銷。之后,醫院定期和血站結賬。
議論紛紛: 新政或不能激勵無償獻血
長期工作在醫療一線并對獻血制度有一定研究的王先生認為,這個政策對激勵獻血的作用或許不是很大,因為,政策的受益人群是少數。
“相對于龐大的無償獻血人群來講,用血的人畢竟是少數。”王先生認為,要想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到獻血隊伍,最根本的是保障廣大無償獻血者的利益,比如,根據一定比例為無償獻血者投保,“你獻200毫升血,我為你投保險1年,獻400毫升投3年保險,獻1000毫升投保10年或者終身投保等等。當廣大無償獻血者覺得自己的利益被保障了以后,獻血的熱情會明顯高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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