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訊 昨天上午,鄭州農科路一家屬院發生一起慘案:一名17歲青年將其爺爺砍死。據附近居民說,該青年患有精神疾病,前幾天,就曾將其父親砍傷。
慘案突發
17歲青年將爺爺砍死
昨天下午3時,在事發家屬院,民警正在現場調查情況。男青年的父母在樓下垂頭痛哭,其親屬忙著與民警溝通,男青年父親的衣服上還留有部分血跡。記者看到,該青年坐在樓道口,手拿一本練習冊在做題,其右手不時捶打著自己的胸口。
據附近居民稱,該青年17歲,患有精神疾病,已兩年沒上學。上學時原本學習非常好,后來可能因學習壓力大,精神出了問題。不上學后,家人帶著他到處求醫,但療效不太好。平時,由其爺爺在家看著,男青年常站在樓道口,目光呆滯,也不說話。有時還看到他在樓下磨刀、磨剪子,他們看了就害怕。“事發在昨天上午,他爺爺剛從外邊遛彎回來,隨后,就發生了慘案。”附近居民說,前幾天,他拿刀曾將其父親砍傷,沒想到又將其爺爺砍死。
現場民警稱,該青年已在樓下坐了6個小時,也不與家人溝通,隨后遞給民警一個紙條,上面寫著一個“怕”字。擔心其再次出現過激行為,民警找來其原來的老師與其溝通,以穩定其情緒。
律師說法
做了精神鑒定才可定性
如果附近居民所說為真,該青年17歲且患有精神疾病,那么,其殺人后法律該如何定性?就此,記者咨詢了河南國基律師事務所主任李晴川。對于此案,李晴川說,首先要對該青年做精神鑒定。做過精神鑒定后,如果確認該青年在行兇過程中確實不能控制自己的行為,將不負刑事責任。
依我國刑法規定,間歇性的精神病人精神正常時犯罪,應負刑責。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責,但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由于該青年還是未成年人,如果要負刑事責任,也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下午4時,記者離開時,民警將該青年帶走。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記者 張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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