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七旬老太的祖傳秘方獲得國家專利,但因未取得生產許可就在家中制藥并銷售,被判4個月拘役。
事件
祖傳秘方獲國家專利
制藥仍按假藥處理
今年70歲的河南新密人魏娟,其家中有一祖傳秘方“回生丹”,稱專治婦女產后一切癥狀。祖輩也憑此開著一家藥鋪,已歷數百年。
根據她家的規矩,該祖傳秘方傳媳婦不傳女兒。2009年婆婆快去世時,才將秘方傳給魏娟。
“回生丹”由三十多種中草藥配制而成,今年1月已獲得由國家知識產權局授予的專利證書。
去年9月,當地一婦女產后不適買了幾盒“回生丹”,后出現頭疼、嘔吐等癥狀,就去找魏娟討說法,但魏娟否認藥有問題。該婦女就打了舉報電話。
后來,新密市藥監局執法人員對魏娟家進行了檢查,發現在其家中生產、銷售的“回生丹”系列藥品,均未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魏娟也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和《藥品經營許可證》。
按照有關規定,其所生產藥品應按假藥論處,魏娟被新密市公安局取保候審。
說法
方子有專利
不代表可以制藥去賣
明明是已獲國家專利的祖傳秘方,為何按方制藥卻構成犯罪呢?
鄭州市檢察院檢察官楊劍鋒說,假藥分為自然屬性上的假藥和法律屬性上的假藥。所謂自然屬性上的假藥,是指不具備藥品應有的用途的假藥,大部分假藥屬于此種類型。
“本案中魏娟生產的藥品,則屬于法律屬性上的假藥。她生產的藥可能具有藥品的正常用途,祖傳秘方雖已獲得國家專利,但由于未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等證件,也按假藥處理。”楊劍鋒解釋說。
另外,楊劍鋒還說,按照修訂后的刑法,只要有生產、銷售假藥的行為即構成犯罪,無論是否造成危險或后果。
8月28日,檢察機關認定魏娟生產、銷售假藥構成犯罪,但其在犯罪后自首,并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且“回生丹”的配方已獲得國家專利,可以從輕處罰。最終判處其拘役4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4000元。(河南商報記者 李江瑞 實習生 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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