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上午,省高院召開新聞發布會,以白皮書形式向社會公布我省5年來未成年人犯罪審理情況。白皮書顯示,在所有未成年人犯罪年齡段中,初中階段未成年學生犯罪率最高。如何加強對中小學生的法治教育已迫在眉睫。
性犯罪占有相當比重
經調查,5年間,我省法院共判處未成年人犯26862人,占同期判處犯罪總數的8.23%。其中,2007年我省未成年人犯為5906人,到2011年下降到3515人。較4年前減少了2391人,降幅達40.48%。
從我省未成年人犯主要涉案罪名上看,居于前列的都是故意傷害罪、強奸罪、搶劫罪、盜竊罪和尋釁滋事罪。其中,未成年人實施強奸犯罪的比重始終在5%左右。這些案件,往往被害人也是未成年人,受到的傷害極為嚴重。如新鄉中院審理的李某等5人強奸案,被害人遭受輪奸后悲痛欲絕,一度因喪失生活勇氣而服毒自殺。
初中以下學歷犯罪居多
經調查,我省未成年人犯中,閑散無業人員和學生占大多數。5年間,共有8249名閑散未成年人因實施犯罪行為受到審判,占未成年人犯總數的30.71%。在校學生的犯罪現象中,5年間共有3403名在校學生因實施犯罪行為受到審判,占未成年人犯總數的12.67%。
調查發現,未成年人犯中,擁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占絕大多數,其次是擁有小學和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員。這部分人過早進入社會后,缺乏謀生技能,在經濟窘迫時極易走上犯罪道路。
多方原因致未成年人犯罪
通過對鄭州、安陽、商丘、洛陽、南陽等5市近年來辦理的300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抽樣調查發現,結構不完整的家庭、關系不和諧的家庭、教養方法不當的家庭、父母有不良行為的家庭等4種形態的家庭對未成年人監管不力,可能發生未成年人犯罪。
此外,少數學校在學生教育方面也存在一些問題,如辦學理念存在偏差,片面追求升學率,不注重對學生法治觀念和人生觀、道德觀、價值觀的培養;如學校周邊環境惡劣。
多策并舉預防未成年人犯罪
省高院新聞發言人許哲向媒體透露:為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省高院采取了多種措施。各法院專門成立了少年審判法庭。針對不少未成年被告人是在校學生的現象,各地法院少年法庭在依法判處非監禁刑的同時,都要登門走訪轄區學校領導,幫助未成年人犯聯系返校復讀事宜。據統計,截至2011年底,已有470余名失足青少年在少年審判法官的幫助下重返校園,其中,58人考上大學。(記者 韓景瑋 實習生 袁曉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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