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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酒駕醉駕
回應:酒駕營運車輛5年內不得申領駕證
【疑問】“‘酒駕5年內不得再考取駕駛證’是真的嗎?”
【回應】新規定中明確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五年的;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十年的。如果酒后駕駛營運車輛,則5年內不得申領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車輛則10年內不得申領駕駛證。所以網傳“酒駕5年內不得再考取駕駛證”是嚴重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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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新手上高速
回應:最高罰200元,
陪駕有過錯要擔責
【疑問】“實習駕駛員能上高速公路嗎?”“高速陪駕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如何檢查、監督?”
【回應】在高速公路上發生的交通事故很大一部分是由于駕駛技能不高、經驗不足引發的,此次修訂借鑒了國外的做法,明確規定駕駛人在實習期內可以駕車上高速公路,但設置了限制條件,必須由持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
對于無“陪駕”就上高速公路的實習司機,將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如果陪同人員指使、強迫實習期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車,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對陪同人員要根據其過錯嚴重程度,確定其在事故中應當承擔的相應責任,予以處罰。綜合新華社、新京報等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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