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3倍且人均住房面積低于15平方米的城鎮家庭
誰可申請公共租賃房?
人均住房面積低于15平方米的新就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
我省降低保障房準入門檻 廉租房與公共租賃房擬“并軌”
逐步降低保障性住房準入門檻;逐步實現廉租住房與政府投資的公共租賃住房并軌運行……我省將采取系列舉措,幫助住房困難群眾早日安居。
昨日,記者從省政府獲悉,省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了“關于加強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入住管理的指導意見”。
值得關注的是,我省提出要確保已建成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及時投入使用,要逐步實現廉租住房與政府投資的公共租賃住房并軌運行,并軌后廉租住房對象將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范圍,優先保障,租金按廉租住房標準交納。廉租住房同時也可轉為公共租賃住房使用。
關鍵詞:選址
廉租房和公共租賃房要建在生活便利區
如何確保居民入住新家后,生活更加方便?我省提出,各地要將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建設項目安排在公共服務設施齊全、生活便利的區域。
為此,將實行“三不”原則:對選址距離中心城區過遠、缺少配套基礎設施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將不予立項,不予審批;對配套基礎設施不能滿足基本入住條件的項目限期整改,不達標的一律不組織驗收;對不按要求配建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賃住房的商品房開發項目,不予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
同時,對于居民關心的基礎設施配套方面,我省提出了“三個同步”:在安排城建投資計劃時,要向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項目配套基礎設施傾斜,優先安排;集中建設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其配套的道路、公交、供水、供電、供氣、供暖、通訊、污水與垃圾處理等市政基礎設施,要與住房同步規劃設計、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
值得一提的是,我省此次明確提出,將逐步降低保障性住房準入門檻。
根據新規,凡經民政部門認定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3倍且經房產管理部門認定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的城鎮家庭,均應將其納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圍。
凡經房產管理部門認定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的新就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均應將其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范圍。
各地也可結合實際情況適當放寬標準,使住房保障政策惠及更多城鎮家庭、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同時,城市新區、城市組團、產業集聚區建設過程中轉移的人口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也將被納入住房保障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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