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領證啥程序?闖紅燈咋判定?……看看都怎么說的吧
從明年1月1日起,闖紅燈記分處罰將由3分提至6分,這意味著一年闖兩次紅燈,就得“回爐再造”。 昨日,記者從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獲悉,至12月4日,我省大約有75060名駕駛人的駕駛證狀態達到12分。闖紅燈如何判定,拒不參加學習會受到怎樣處罰,被記滿12分后該如何重新領證,正成為眾多市民和網友討論的熱點。
全省有多少人需要“回爐”重考?
共7萬多人,拒不學習考試將公告駕照停用
7萬多人
“分布圖”
A證
B證
C證
據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工作人員提供的數據統計,至12月4日,全省大約有75060名駕駛人的駕駛證狀態達到12分。其中A證記滿12分的有1.7萬余人、B證記滿12分的有1.2萬余人、C證記滿12分的有4.4萬余人。這些記滿12分需要“回爐”重考的駕駛人,大多是因為超速、酒駕、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引發。
根據公安部123號令,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計記分達到12分的,駕駛人須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并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該工作人員說,按照法律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計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
“回爐”重考的多是什么人?
以企事業單位中高級管理人員及白領居多
昨日上午,記者在鄭州市車管所科目一考場遇到不少前來重考的司機。陳先生是一家商貿公司副總,拿的是B1照,已12年了。前不久他去交管大隊處理電子眼時,才發現駕照因逾期未審被注銷。“平常工作太忙了,忘了這個事。”
鄭州的馬小姐早在2005年3月就拿了C1照,可一直沒有開車上路,駕照長期放在家里“壓箱底”。最近,經朋友提醒,才想起駕照沒換證,查詢發現已逾期被注銷。
朱先生是一名公務員,由于在“十一”期間駕車外出旅游,在高速公路上超速50%以上,被一次記滿12分。接到處罰通知后,他只好放下工作重新參加考試。
記者調查發現,這些“回爐”重考的駕駛員中,平時工作繁忙且經常出差的企事業單位中高級管理人員及白領最多。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