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圖/黨天苑
元旦之后,連續8天上班;春節之后,連續7天上班。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3年的放假安排公布后,引起廣泛關注,有律師稱如此安排與勞動法相沖突。
昨天下午,河南商報記者采訪了鄭州長期協調勞動關系的業內人士付先生,付先生稱,國務院的放假調休安排并不違法,因為還有關于加班的規定。
律師
明年放假安排涉嫌違反勞動法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3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安排,2013年眾多勞動者將面臨1個連續8天上班,3個連續7天上班的特殊情形。
其中,2013年元旦節后,職工要連續8天上班,春節后則要連續7天上班。
對于如此安排,律師韓甫政認為,連續7天上班,顯然是置用人單位于涉嫌違反勞動法的境地,勞動者則因此被剝奪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法定休息權利。韓甫政因此上書國務院辦公廳,建議予以修改。
勞動部門人士
國務院辦公廳的安排是合理的
“國務院辦公廳的放假安排是合理的,總不能放假3天后上一天班又休息,那樣太沒效率了。”昨天下午,鄭州長期從事協調勞動關系的付先生明確表示,有關放假安排并不違法。
付先生認為,雖然勞動法規定,每周工作日不能超過5天,每周工作時間不能超過40小時,但是勞動法還有關于加班這一部分的規定,比如你周六加班了,單位就要付兩倍工資,這是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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