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應
默許收養工作有漏洞
昨日,蘭考縣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副縣長吳長勝稱,根據《收養法》有關規定,收養棄嬰和兒童,需要具備無子女;具備撫養能力等四項條件,且必須在縣級以上民政部門登記。
吳長勝稱,從袁厲害的實際情況看,袁厲害本人有子女,其經濟能力不具備大量收養條件。袁厲害沒有在民政部門辦理棄嬰收養手續,不具有收養棄嬰的資格。
有關部門監管不力
至于為何二十多年來未處置袁厲害收養點,吳長勝回應稱,他們考慮到袁厲害的做法是“珍惜生命、社會擔當的愛心之舉”,政府部門對其收養行為采取了默許的態度。
吳長勝稱,鑒于袁厲害的實際經濟能力以及孩子的生存需要,此前蘭考縣民政部門先后為其家庭的20人辦理了低保,公安部門也給部分孩子辦理了戶籍手續,這些舉措并不符合規定。
吳長勝稱,該死傷事件的發生,與有關部門監管不力、有意放松監管有直接關系,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稱“這也是我們工作的漏洞。”該縣將展開拉網排查,力爭消除此類隱患。
昨日的發布會未提及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理情況,未透露火災起火原因調查情況。
“非法收養”變成“私自收養”
蘭考民政局主管救助工作的副書記李美嬌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將“非法收養”的說法改為“私自收養”,當被問起其中的區別時,李美嬌表示,是否違法需要公安、民政、計生等5個部門來共同裁定。
而此前,蘭考縣民政局局長楊佩民表示,按照收養法的規定,袁厲害不具備收養資格,沒有能力沒有條件收養棄嬰,也沒有相關手續,屬于違法收養。
10名孩子被送福利院
昨日下午,蘭考縣官方發布消息稱,事故發生時,袁厲害收養的18名孩子中有10人不在現場,幸免于難。
吳長勝稱,事發后,袁厲害被公安部門留置詢問。當天中午,縣民政部門將10名孩子全部找到,下午有2名孩子被送到開封市社會福利院,其余8名于昨日中午安置到開封市福利院。
據袁厲害家屬稱,大火中被燒傷的“袁小十”,昨晚已經接受氣管部位手術,生命體征暫時平穩。他們聽醫生說,近兩三天,“袁小十”還將迎來危險期。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