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一名原先生活在收養所的孩子被安置在蘭考縣棄嬰臨時安置點。 新華社發
河南蘭考縣一民辦收養所4日發生火災,事故造成7名棄嬰死亡。失火戶主袁厲害因為長期收養棄嬰和孤兒,有“愛心媽媽”之稱。但民政部門對此表示,相關收養行為并未辦理合法手續。5日深夜,新華社記者在一處賓館見到了這位“愛心媽媽”。
奪命火災原因尚未查明
4日8時30分左右,蘭考縣城關鎮一居民樓發生火災,過火面積40平方米左右。事故造成7人死亡,另有1人受傷(目前尚在醫院接受救治)。據悉,失火家庭戶主為蘭考縣城關鎮北街村民袁厲害,長期收養棄嬰和孤兒。事故中死傷者均為其收養在家的棄嬰。
事發地點位于蘭考縣人民醫院附近一處兩層民宅里。在過火最為嚴重的一樓房間里,目之所及,一片焦黑,門窗被燒得只剩下輪廓,除了一臺殘破的電扇,地上幾乎沒有能夠辨認出來的物件。
附近的商戶王美蓮等多名鄰居證實,失火的時候,袁厲害去送孩子上學去了,并不在家。
蘭考縣民政局黨組副書記李美姣介紹,經過初步了解,除了8名死傷者外,剩下還有10名孩童需要救助,其中包括部分已經上學的孩子。
截至5日下午,上述10名孩童均被民政部門移送至開封市兒童福利院。
河南省消防總隊有關人員告訴記者,從現場情況看,7名遇難者均為窒息死亡。至于火災發生的具體原因,尚待技術鑒定和進一步調查。
蘭考縣民政局局長楊佩民認為,袁厲害的行為“合情合理不合法,嚴格講,這樣的私自收養是不允許的”。他介紹,按照收養法等有關政策法律,袁厲害收養棄嬰的行為并不符合程序,多年來民政部門也從未給其出具過收養手續和證明。
既然收養行為不合法,為何袁厲害能堅持收養棄嬰和孤兒長達20多年?此間當地政府和民政部門有何作為?
面對普遍的公眾質疑,楊佩民表示,2007年以來,蘭考縣、開封市民政部門及福利院領導多次與袁厲害溝通,要求其交出收養兒童,由政府統一收養。2011年9月,開封市福利院從袁厲害家接走5名棄嬰。同時,袁厲害也最終同意不再收養新的棄嬰,一旦發現將及時移交民政部門。
記者在調查中也注意到,針對袁厲害的收養行為,蘭考縣公安部門先后給20名孩子辦理了戶口;民政部門也給20名孩子辦理了農村低保,目前每季度發放低保金共5520元。此外,每逢節日還有些臨時救助。
一方面認定收養行為不合法,另一方面又給其進行救助。表面上“搖擺不定”的政府救助,暴露出的是當地救助活動的制度“短板”,以及兒童福利機構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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