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城中村電費還收一塊五(漫畫/王偉賓)
從今年1月1日起,《河南省供用電條例》施行,然而施行6天來,租住在東韓寨的袁先生,因每度1.5元的電費,冬天不敢用電取暖。而在金代李租住的孟女士,家里雖有兩位老人,到現在也沒敢添置一件取暖電器。
物價局工作人員表示,該條例太空,無依據沒法執行。
租客
供用電條例實施了,電價還是一塊五
因聶莊改造,袁先生一家4口搬到東韓寨已半年多。“在聶莊,一度電1元錢。來到這,漲到一塊五。”他覺得,這樣收費不合理,自己承受不起。
“電費太貴,冬天不敢用電取暖。”袁先生說,上個月,一家4口用了74度電,房東收了110元電費。
他跟房東理論,房東甩了句“別說一塊五多,不漲就不賴了”。
袁先生說,雖然條例施行了,但今年還得承受一塊五的高電價。
與袁先生有相同遭遇的,還有租住在鄭州市航海東路金代李的孟女士,“家里有兩位老人,到了冬天,也沒敢添置取暖的電器,天冷了,只能多加件衣服。”她說,家里只有一臺小電視、電腦和電磁爐,但每月還得交100多元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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