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委、市政府出臺《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二十條規定》
從6個方面作出20項具體要求
調研集體乘車
在城市區不安排就餐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相關文件精神,近日,經市委常委會研究通過,市委、市政府出臺《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二十條規定》,從改進調查研究、精簡會議活動和文件簡報等六個方面對各級領導干部改進工作作風作出20項具體要求。 記者 王繼兵 袁帥
一是改進調查研究
要注重調研實效,市委、市政府領導安排調研要明確主題和目的,防止圖形式、走過場。各調研點現場要確保真實,不能弄虛作假,不搞形象工程。匯報工作要有喜報喜、有憂報憂,講真話、報實情。
要減少陪同人員,市委、市政府領導到基層調研,不搞歡迎儀式和多人層層陪同。調研期間,不張貼懸掛標語橫幅,不打歡迎字幕,不鋪設迎賓地毯,不擺放花草,不組織專場文藝表演,不安排超標準住宿,不贈送各類紀念品或土特產,不安排接見合影。工作用餐一律安排自助餐,一律不上酒,在城市區調研不安排就餐。調研活動安排集體乘車。
要改進保衛工作,嚴格執行保衛工作相關規定,不得違反規定擴大范圍、提高規格。調研沿途不實行交通管制,一律不準警車開道,不封路,不閉館,不限制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是規范出訪活動
要合理安排出國(境)活動,市委、市政府領導出訪次數嚴格按照中央、省委有關規定執行,杜絕無實質性任務、照顧性出訪。嚴格實行出訪計劃管理,不得臨時安排出訪。
二是精簡會議活動和文件簡報
要減少會議活動,從嚴控制舉辦大規模的群眾性活動和各類紀念會、研討會、表彰會、剪彩、奠基、首發首映式以及各種檢查、評比活動。嚴格控制以市委或市政府名義召開的會議和活動。
嚴格會議活動審批程序,未經批準,市委、市政府領導一律不得以個人名義接受邀請參加會議活動,各地各部門不得擅自邀請省以上領導參加本地本部門召開的會議和舉辦的活動,或為紀念物、出版物、建筑物等題詞、題字。嚴格控制領導干部出席節慶活動,不得在活動中掛名任職。市委、市政府領導未經批準一律不出席剪彩、奠基活動和慶祝會、紀念會、表彰會、博覽會、研討會及各類論壇等。
要限定會議時間,除法定會議按規定程序召開外,其他會議一般不超過1天。
要堅持開短會、講短話,力戒空話、套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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