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棵樹很“受傷”
為將商店的招牌露出,店主叫人深夜鋸掉店門口樹上低垂的樹枝。掉落的樹枝砸在停在樹下的私家車上,車子警報響起,才被發現。
1月12日晚11時許,家住鄭州市商城路和建業路交叉口附近的王先生正準備睡覺。突然,自己停在樓下的車子警報響了。下樓一看,王先生發現車的旁邊堆滿了樹枝。
樹上,一個男子還在鋸其他樹枝,“我趕緊制止他,并報了警。”王先生說,因為這附近的好幾棵行道樹都死了,“就剩這一棵了,我如果晚下來一會,這棵樹肯定也沒了?!?/p>
男子見王先生報警,趕緊從樹上下來,并謊稱自己是綠化隊的,“但我看他開來的是出租貨運的車,就讓他在那里等著。”
見記者詢問,男子也走上前開始說自己的理,“是物業讓我過來修剪樹木的,準備把幾根低垂的樹枝鋸了,沒想砍樹。”
小區一名住戶稱,據他所知,小區物業沒請人過來修剪樹木。
約20分鐘后,鄭州市公安局城東路派出所的民警趕到,接受訊問時該男子承認,因為招牌被遮住了,附近一個商店的店主就讓他來鋸樹枝,“沒有經過綠化部門,我想著鋸幾根樹枝沒啥事。”他說。
隨后,男子被民警帶走,接受進一步的調查。稍后,記者獲悉,該男子被移交給綠化部門處理。
昨日下午,鄭州市園林局園林綠化行政執法監察隊的一名工作人員稱,男子的行為觸犯了2012年10月1日開始實施的《鄭州市城市園林綠化條例》。
“如果綠化樹木影響到了市民的日常工作生活,應該上報園林部門,得到允許后才能修剪。”他稱,他們會根據樹的損害程度,按照相關條例處理此事,“如果導致樹木死亡,將處以1000元以上的罰款。”
?。ㄓ浾?段睿超 邱曉峰)
(線索提供:呂先生,稿酬50元,另送仲記醬豆一提,報料電話:0371-86088666)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