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鄭州市政府印發通知要求,清理整治無證(照)經營養老服務機構。三級網格要將此項工作納入管理內容,明確專人負責,并登記造冊,及時上報。
目前,我市無證(照)經營的養老服務機構大多分布在都市村莊內,服務設施簡陋,衛生條件差,存在很大的消防安全和管理安全隱患,危及入住老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通知要求,清理整治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實施全面排查。各縣(市)區政府、各管委會對本轄區無證(照)經營養老機構清理整治工作負總責,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依托網格化管理載體,充分發揮“三級網格、四級平臺、五級聯動”作用,三級網格要將此項工作納入管理內容,明確專人負責,全面、持續、動態排查非法經營行為,并登記造冊,及時上報。
整治工作由鄉(鎮)、辦牽頭,會同工商、民政、公安、消防、衛生等相關部門,對無證(照)經營養老機構進行全面排查,督促進行治理整改。要按照“全面排查、動態監管、先分流后取締、邊查邊改、消除隱患”的原則,在妥善分流安置入住老人的前提下,依法取締無證(照)經營養老機構,杜絕違法經營行為,徹底消除安全和管理隱患。對目前全市已排查出的18家無證(照)經營的養老服務機構,要盡快進行清理整治。
通知同時要求建立長效機制,堅持動態監管。要以三級網格監管為抓手,建立常態化日常監管巡查工作機制,依托網格建立監管工作臺賬,做到發現一處上報查處一處。各級政府、市直各部門和各有關單位要將無證(照)經營養老機構清理整治工作列入網格化管理體系,納入檢查項目進行督查和暗訪,對因監管不力造成重大事故、事件的相關責任人,嚴肅追究責任。(記者 張喬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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