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加完油后,司機開出去沒多遠就熄火了。檢查后發現有人在加油站油罐里摻了水,造成加油站26萬元汽油損失。
令人稱奇的是,民警揪出幕后黑手,竟是加油站站長!昨日,記者從鄭州市管城區檢察院獲悉,犯罪嫌疑人張某被以涉嫌破壞生產經營罪批捕。
【調查】 站長往油罐注水
3月6日上午,鄭州市S102省道旁一家加油站附近,陳師傅剛給車加滿油,開出幾百米就熄火了,嘗試多次都無法打著。陳師傅下車查看,發現附近停著多輛打不著火的車,大家都是剛加過油,是不是油有問題?
接著,加油站工作人員對油庫進行檢查,發現油庫注油口附近有一攤水跡。工作人員懷疑有人給油庫注水。
經對油庫采樣檢測,工作人員發現,油站汽油罐內的水樣物質已達21厘米左右。
工作人員報警后,民警展開調查,發現該加油站站長張某很可疑。經調查掌握相關證據后,警方對張某采取強制措施。張某很快供述:為泄憤向加油站汽油罐注了水。
【起因】他想報復加油站
40歲的張某原是加油站站長。2012年年底,張某在年末評比中倒數第一,被公司免去站長職務。
2013年年初,新任站長劉某來加油站與張某辦理交接,張某因心有怨氣,以各種理由推脫,致使交接工作無法完成。
2013年3月5日夜,張某喝酒后,感覺心中委屈,決定給油庫注水,毀掉加油站聲譽。當夜9時許,張某來到加油站,向油罐注水。
據張某供述,2013年2月20日,他就曾私自注水,但因注水量較小,司機加油后車輛并無大礙,以致無人發覺。
“我干站長好幾年了,突然從上邊下來,再去當個加油工,面子上很過不去。”張某說。
辦案檢察官告訴記者,油罐注水,造成多輛車損壞,導致加油站汽油損失26萬余元,張某的行為已觸犯《刑法》相關規定,涉嫌破壞生產經營罪。
(見習記者 劉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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