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交通運輸廳、公安廳等八部門聯合出臺了《河南省貨運車輛超限超載信息抄告處理辦法(試行)》,在全省范圍內全面采取信息抄告處理措施,嚴厲打擊超限超載違法行為。
建立全省超限超載信息抄告系統超限超載信息抄告處理是指治超行政主管部門和行政執法機構,在查處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行為時,對超出本部門或本機構法定職權需要其他行政主管部門和行政執法機構依法協助查處的,將相關超限超載行為信息抄告給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和行政執法機構依法追蹤處理的治超機制,變一家管為多家共同監管。
《辦法》規定,河南省將建立完善全省統一超限超載信息抄告處理系統,實行聯網運行;設在路面的超限檢測站(點)、高速公路入口勸返點,貨物運輸源頭派駐的道路運輸執法機構,以及負責路面執法的公安交警部門等,具體負責超限超載信息的采集和錄入工作;各級具有治超職能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將本部門需要抄告的超限超載信息及時錄入超限超載信息抄告處理系統,并對其他部門和機構抄告的超限超載信息組織核實和處理,按要求將核實和處理結果上報同級治超辦。
對超限超載達20%(含)以上,使用無牌、套牌、假冒軍警、非法生產改裝車輛超限超載運輸等情況,要將其車輛、駕駛員基本情況、貨物裝載地、超限超載等信息及時抄告相關職能部門,由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依法予以查處;對于違法超限超載達50%以上等情節嚴重的車輛、司機和企業,要將其列入“黑名單”向社會公布,并從重從嚴予以查處;在一年內不得享受國家“綠色通道”等優惠政策;從嚴控制超限運輸通行證的申請,高速公路運營管理單位可拒絕其駛入高速公路等。
對不按規定履行抄告、處理職責,以及工作出現重大失誤或嚴重后果的,由監察機關依據有關規定實施責任倒查追究。 (記者 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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