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訊(記者 沈春梅 實習生 張毅 通訊員 喬良 李智剛)送達判決書時索要“加油費”、“送達費”、“調查費”等所謂“實際支出費用”,當事人可打電話舉報。昨日,省高院公布具有24小時自動接通功能的舉報錄音電話,嚴查亂收費問題。
省高院紀檢組組長王宏昌介紹,在開展“亂收費”問題專項治理活動中,各級法院都要將訴訟費收費依據在立案大廳、人民法庭的顯著位置公示上墻,對于在活動中發現的私設名目收取“加油費”、“送達費”、“調查費”等所謂“實際支出費用”,擅自提高卷宗復印費等費用收取標準,或者應退不退、挪作他用的違規違紀行為,不但要追究直接責任人,還要堅決倒查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省高院有關負責人表示,對群眾署名舉報的違規收費行為,省高院和各級法院將做到有一件核實一件,做到件件有回音。
省高院治理違規收費舉報電話:0371-65954110;鄭州中院治理違規收費舉報電話:0371-6952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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