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許昌市公安局交管支隊對24輛單位公車交通違法情況進行了通報。其中一輛公車違法32次被扣91分。
這次曝光的單位有許昌市發改委、市國稅局稽查局、市農信辦、農業銀行許昌分行、開發區管委會、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協會、市郵政局、市一中、魏都區衛生局、市體育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僑聯、市農業局、市林業局、許昌縣政府等17家單位,涉及公車共24輛。
通報顯示,市農信辦豫K17098黑色別克轎車,“榮登”交通違法次數榜首:交通違法32次,被扣91分。其中,超速14次,有1次超速達50%以上。涉及車輛最多的單位是市郵政局,4輛車違法次數最高為19次、最低為18次,其中豫KEN000違法19次,被扣74分。
記者從交管支隊了解到,自5月中旬以來,許昌市開展了市區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按照工作方案,交管部門將不定期在新聞媒體上,對行政事業單位機動車交通違法情況進行通報,并將車輛違規情況抄告給相關單位。
交管支隊提醒,違法沒有處理的車輛,將不得通過年檢,車輛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禁止上路行駛;未經檢驗的車輛一旦出現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將不予賠付。因此,請相關單位抓緊時間到市行政服務中心交通管理窗口接受處理,并做好本單位機動車駕駛人的教育管理工作。 (記者 杜文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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