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一個坑致使3輛車追尾
昨日,鄭州市花園路機動車道上現大坑,一輛車因躲避不及急剎車,結果3車追尾。市政部門推測,塌陷為管線滲漏掏空路基所致,預計當晚可以修復。
事故
為避深坑急剎車,3車追尾
一個急剎,兩輛汽車被追尾。昨日上午9時30分,鄭州市花園路紅旗路口南約20米西半幅機動車道上,因首車躲避前方陷坑急剎車,致3車追尾,路口出現一定程度擁堵。
記者到達現場時,3輛車仍停在機動車道上。第一輛是“五菱之光”面包車,車前不到1米的路面上,有個1平方米的深坑。坑內部空間呈錐形,深約1米,里面有泛臭濁水。
坑南約2米的地方有一窨井,上書“鄭州市政”、“污”字樣。坑邊柏油路面,圍著陷坑,有一道道半環形裂紋。“如果有重物,應該還會坍塌。”一司機猜測。
講述
發現坑時已難避開,只能急剎
市民洪先生說,昨日上午9時15分,他駕車經過此處時看到了這個坑,但坑口只有西瓜大小。“當時,大部分車是騎著坑過去的。”洪先生說,之后可能有車軋到了坑的邊緣,使坑越來越大。
幾分鐘后,劉先生駕駛“五菱之光”微客經過此處,正走著,前車突然變道,一個坑瞬間出現在眼前。
他趕緊踩剎車,萬幸在離坑約1米處停住。驚魂未定,車后傳來“哐哐”兩聲。原來,緊跟劉先生的第二輛車及時剎車停了下來,但第三輛車卻沒有剎住,與第二輛車追尾,而后,巨大的沖擊力又推著第二輛車撞向了劉先生的車。
9時50分,一名交警帶來幾個反光錐,擺放在陷坑北側。
律師
市政部門有一定責任
這起追尾事故,交警部門認定最后一輛車負全責。該車車主張先生說,他需要賠償前面兩輛車1700元,自己車輛的維修費用需要七八百元。他覺得,雖然事故誘因是路上的陷坑,但主要還是沒有保持好車距。
對此,河南華浩律師事務所的李華陽律師認為,根據《民法通則》和《侵權責任法》相關規定,市政部門存在管理不善的問題,應當承擔一定責任,“張先生可向法院起訴市政部門,請求賠償。”
城管
晚上將派人處理深坑
昨日上午,記者撥打了鄭州12319城管服務熱線,聯系到了此前到現場查看的工作人員。對于塌陷的原因,該工作人員推測是因 “坑下面的管道老化爛了,滲漏的水把路基掏空”。
該工作人員介紹,市內管道經常爛,他們準備當晚10時以后派人過去,連夜處理,“白天干不成,影響交通。”
道路檢測
目前主要對市區道路進行針對性檢測
今年年初,記者采訪鄭州市市政管理局養護科科長閆磊,他表示將對市區道路分步進行檢測。“市區道路總里程較長,情況較為復雜,目前主要對一些病害多發道路進行針對性的檢測。”昨日,閆磊接受采訪時說,大范圍的檢測并不現實。
他表示,很多道路問題,都是由地下管線問題引起的,比如管線滲漏、破裂。“但怎么把道路檢測和管線檢測結合起來,這個問題比較頭疼。”他說,管線檢測費用1米約20元,道路檢測也差不多,“如果分開檢測,既不經濟也不高效。”
養護一所馮姓副所長表示,紅旗路至黃河路之間的花園路,地下管線存在老化問題,“平時所里有六七個人上路巡查,但巡查主要靠目測。”(河南商報見習記者 劉鴻翔/攝 河南商報記者 陳詩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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