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在路邊長期趴窩成了“商鋪”
在省會鄭州一些地方,有的汽車在路邊長期趴窩成了“商鋪”,成為飲料攤、煙酒店、修理鋪等,不但違章占道而且影響交通。說它是汽車,實際上卻是商鋪,面對這種車輛,交警很頭疼。說它是商鋪,它鎖上門又是一輛車,行政執法人員來了,經營者往往將車一鎖了之……對此,鄭州市金水區行政執法局聯合交警及轄區派出所對“汽車商鋪”進行了集中清理(如圖)。
一上午清理“汽車商鋪”18輛
如今在城市里,擺地攤也有了“升級版”:買一輛破舊面包車往小區門口或繁華路段一停,就是個不繳租金的商鋪。這些車大多破破爛爛,在一個地方一停就是十天半月,有的甚至能停上大半年。這樣的“汽車商鋪”,不但影響市容,而且違章占道影響交通。
昨日上午,在農業路一公交站牌附近,一輛被拆卸掉座椅的面包車停在路邊,車門敞開,里面放滿方便面、飲料等,車門口則擺放著報紙、雜志,生意還不錯。
“現在這種面包車改裝成的‘汽車商鋪’很普遍,它們往往占據繁華路段或人口稠密區經營,雖然帶來一些生活便利,但更多的是違章占道等市容市貌方面的問題。”金水區行政執法局副大隊長李化付表示。
采訪時,一位將報廢車輛改造成“商鋪”的老板坦言,報廢面包車是從外面花1000多元買來的,停在路邊經營,每月能省去幾千元房租。
這樣的“汽車商鋪”合法嗎?記者電話咨詢了鄭州市工商局,據工作人員說,按照規定,工商部門是不會給這種以私家車作為售貨攤位的經營者發放經營許可證的,所以這都屬無證經營,“這樣的商家流動性大,貨物質量、售后無從保證。此外,這些流動攤點普遍存在偷稅漏稅問題……”
昨天上午,由金水區行政執法局、交警一大隊、交警五大隊及轄區派出所組成的聯合執法小組,先后在姚寨路、紅旗路、經一路等地對“汽車商鋪”進行集中清理。
經一路一輛長期占道賣桃的農用車、經二路省人民醫院門口一輛占道出售營養品的面包車等,先后被暫扣拖走。僅昨天上午,聯合小組就清理“汽車商鋪”18輛,暫扣汽車2輛。
“雙重角色”導致執法困境
“汽車商鋪”,同時具備兩種功能,這種車到底該誰管?記者分別咨詢了交警和行政執法部門。
“我們也注意到路邊有汽車在搞經營,但對于這種違章停放的車輛,我們只能按照違章停車處罰,其占道經營行為只能由城管來處理。”鄭州市交警一大隊有關民警表示。
可現實中,有些違章停放的汽車商鋪干脆將前后車牌都卸掉,這讓交警很頭疼。
而據豐產路執法中隊中隊長趙崢說,目前這種“汽車商鋪”不屬于民生市場的疏導攤點,屬于無證占道經營,根據《鄭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城管執法人員可對其占道經營行為進行處罰,對占道經營物品登記保存。
不少基層城管人員表示,現在他們面臨的問題是,面對執法,車主往往鎖上車門離開,而從2008年開始,違章占道停車的問題就由交警負責。“目前,城管暫扣違章占道經營車輛,只能走登記保存的‘擦邊球’。”金水區一行政執法人員表示,為解決這一問題,他們只能聯合交警、派出所聯合執法。
“要破解這個難題,我覺得可以走聯合執法的路子。另外,也可賦予行政執法清理違章占道經營汽車的權力。普通的機動車違章占道還由交警部門負責,但如果違章占道機動車牽涉經營行為,就可以由行政執法人員進行清理。”鄭州大學公共管理學院一位專家表示。 (記者 李一川 實習生 路昊鑫 文 記者 許俊文 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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