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刊發報道《司法警車撞了人,“領導”穩坐后排不問傷情遭圍堵》后,多家網站對此進行了轉載,引起濟源市委、市政府對這一事件的重視,濟源市委主要領導作出批示:“查明情況,公布結果,依法處理。”
此后,調查組迅速成立,對交通事故和網民反映問題展開了調查核實。昨晚,調查組發來情況通報,內容如下:
事件基本情況:8月5日中午,市司法局副局長李某和辦公室主任任某乘坐豫UD011警車到天壇辦事處北潘居委會落實衛生秩序集中整治事宜,12時04分左右行至濟水大道鴻運樓附近時,一輛電動車進入快車道,司機剎車避讓不及與之相碰,電動車倒地,騎車人右腿小腿受傷。
交通事故發生后,司機立即下車查看傷者情況,同時撥打120和110。據市120急救指揮中心派車記錄顯示,120于12:06接到急救電話,迅即派救護車趕赴事故現場。據濟源市第二人民醫院急診科接出診記錄顯示,該救護車于12:18攜帶傷者回醫院就診。120救護車到后,副局長李某、辦公室主任任某和司機與現場熱心群眾一起,配合醫護人員把傷者抬上救護車,同車陪同傷者到醫院進行檢查,并為傷者繳納了檢查費和住院費,醫院進行了積極醫治。
另據濟源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提供的接警電話顯示,12:06接到報警,12:10交警趕到現場進行處置,110警車到現場時,120救護車已在現場。從120急救中心和公安110指揮中心接到救援電話,到傷者送至醫院就醫,全程時間大約13分鐘左右。事故發生時,副局長李某、辦公室主任任某看到被撞傷者坐起來打電話后,認為傷者沒有大的問題,遂在車里向局領導報告情況,匯報結束后,才下車處置事故。在120急救車趕到現場時,當事人與周圍群眾一起將傷者送往醫院。從事故發生到將傷者送往醫院,當事人李某、任某一直未離開現場,但沒有在第一時間下車處置事故。
目前,公安交警部門正在對該起交通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自傷者送醫至今,市司法局派出專人陪護,局領導分別于8月5日下午和8月6日上午兩次趕到醫院看望傷者。目前,醫院初步診斷傷者為小腿軟組織挫傷,經過治療,病情穩定。
市司法局于8月6日早上和下午兩次召開黨組會議,針對李某、任某未與司機同時下車妥善處置事故,引發群眾不滿和所造成的不良影響,責成副局長李某和辦公室主任任某寫出書面檢查,并向傷者道歉,聽候進一步調查處理。作為特殊車輛用車單位,要認真吸取教訓,虛心接受監督,嚴格車輛管理,加強安全教育,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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