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防盜門上的小洞就是這種槍打的
嫌疑槍支
子彈
劉建民來電:緯五路經二路口向東10米路南一小區5樓的窗戶突然出現一個圓洞,直徑長約2厘米,女房主拉開窗簾一看,對面好幾個人在玩槍。
北側5層樓的樓頂上有人玩槍
事情發生在緯五路47號院。昨日下午3點多,家住5樓的王女士回到家,拉開北側書房的窗簾,突然發現玻璃上有個圓洞,豆粒那么大。
王女士挺納悶,窗戶上無緣無故多了一個小洞,玻璃上沒有明顯碎裂痕跡。
她問了問鄰居,鄰居當即建議她報警。鄰居說,10樓一住戶的玻璃下午碎裂了,當時聽到“嘩”的一聲。
王女士還不以為然。回房間后,她無意間瞥見北側一棟5層高的辦公樓樓頂上有幾個年輕人在玩槍,遠遠看那支槍有1米多長,還有人舉著槍透過瞄準鏡朝遠處瞄。
王女士嚇得趕緊躲在墻后,當即報警。
民警趕到時嫌疑人正在拆槍
金水路派出所治安二中隊民警周琦趕到現場了解完情況后,隨后與花園路兩名巡防隊員來到北側約80米遠的辦公樓樓頂。
他們打開通向樓頂的門,在轉角處看到一名男子正在拆槍,當時槍搭在兩根木棍上。
發現穿制服的民警來到面前,此人一臉惶恐。兩名巡防隊員當即繳了他的槍。
與王女士看到的情況不同,樓頂當時只有兩名男子。另一名男子稱只是看看,隨后走開。
現場一廢舊防盜門現12個槍眼
這名男子當時正在拆槍,無法現場準確測量這把槍的威力。不過現場的種種跡象表明,這把槍的威力并不小。
樓頂有一扇廢舊的防盜門,鄭州晚報記者看到,防盜門上有多個小洞。巡防隊員將長槍使用的鋼珠與小洞比較,這些小洞正是長槍所打的。
防盜門上有12個小洞,有的深六七厘米,大多數小洞里還有鋼珠。現場還有一些鋁制飲料罐,飲料罐直接被打穿了。
嫌疑人說,長槍是網上買的零件組裝的
民警將拆槍的男子帶回二中隊調查,長槍以及鋼珠等也被帶回。
花園路巡防隊員張峰說,他當時拿在手上掂量了一下,那支槍有20多斤重,還裝有兩個紅外線瞄準鏡。男子當時拆掉了一個。
拆槍的男子稱,他覺得好玩,從網上購買了一些零部件,組裝了這支長槍,昨天下午正在試槍。
這名男子30歲左右,就在這棟5層高的樓上上班,是一名司機。民警表示,這名男子已被控制,目前案情正在進一步調查。警方并未透露男子是被刑拘還是治安拘留。
業內人士:“子彈”初速越高,穿透能力就越強
記者將這名男子使用的長槍圖片發給熟悉槍支的預備役軍人王先生。
王先生說,這種槍他還是第一次見到,根據槍械結構來看,是一種高壓氣槍。
“80米外射出去能在玻璃上打個眼,且玻璃上沒有裂痕,說明這支槍的‘子彈’初速很高。”他說,“子彈”初速越高,穿透能力就越強。
他表示,這種槍非常危險,近距離射擊的威力不比警用左輪手槍小,既然能穿透防盜門鋼板,在近距離射擊人,可能會造成致命傷害。
從造價上來看,這支槍也不會很便宜。這名男子能拆卸槍支,說明他對槍支結構較為熟悉。
儲存槍支彈藥需立即上交
王先生解釋,很多人有一個法律誤區,認為持槍玩玩,不算違法犯罪,法律其實有明文規定,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以火藥為動力發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壓縮氣體等為動力的其他非軍用槍支兩支以上;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軍用子彈十發以上、氣槍鉛彈五百發以上或者其他非軍用子彈一百發以上的都涉嫌犯罪。
《槍支管理法》第46條規定,利用氣瓶、彈簧、電機等形成壓縮氣體為動力、發射金屬彈丸或其他物質并具有殺傷力的仿真槍,具備制式氣槍的本質特征,應認定為槍支,并按氣槍進行管制處理。
根據公安部頒布的《槍支致傷力的法庭科學鑒定判據》,大于槍口比動能1.8焦耳/平方厘米的可以判定為槍支。
王先生說,從性能來看,仿真槍以壓縮氣體為動力,大部分的槍口比動能超過1.8焦耳/平方厘米。按照規定,市民如儲存槍支彈藥,需立即上交。
(記者 冉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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