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項目審批,還是個人事項辦理,漫長的等待都讓人頭疼(資料圖片)
下月起,鄭州將推行第十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改革后審批事項由363項削減至141項,辦理事項的時間也縮減至最長7天。與周邊城市相比,保留的審批事項數量不僅在中部地區最少,在全國35個大中城市中也算少的;與之前九輪改革相比,此次改革力度、范圍、措施,均為歷次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之最。
消息
審批事項壓縮到141項
辦理時間縮減近八成
29日,鄭州市召開第十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新聞發布會,會上發布了鄭州市第十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白皮書(以下簡稱“白皮書”)。
白皮書提到,第十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將從今年11月份啟動,預期目標為:審批事項由363項削減至141項,削減61.2%;審批環節由937個壓縮至390個,壓縮58.4%;總承諾辦結時限縮減至574天,縮減79.5%。也就說,辦理一項行政審批事項,平均耗時4天。
僅從數據上來看,此輪改革力度之大、范圍之廣、措施之細,均為歷次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之最。改革保留的審批事項數量不僅在中部地區最少,在全國35個大中城市中也算少的,未來鄭州更力圖打造中西部地區“事項最少、流程最簡、時間最短”的行政審批,而這也將成為鄭州區域發展新優勢。
在鄭州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李慶偉看來,對鄭州而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一項細碎、綿長的工作。自2001年以來,鄭州市先后實施了九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行政審批事項由2308項削減至363項。
問題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好事
如若不執行等于白搭
由于采用并聯的方式,各流程同步進行,無需受上一流程的限制,因此大大縮短了審批時間。
因而,鄭州推出并聯審批政策無疑是件好事,但實際上在一些已經推行并聯審批的地方,暴露出一些問題,記者將其進行了梳理。
首先,綜合窗口工作人員將并聯審批項目資料向相關單位分發后,有的單位窗口工作人員未及時登錄并聯審批軟件系統,未及時查看并通知部門行政審批工作人員,并作出咨詢確認,導致大量并聯審批咨詢件堆積,未能及時辦理。
其次,軟件操作和實際審批脫節也是一大難題。比如,窗口工作人員對項目審批進程不了解、不知情,進而致使項目并聯審批軟件進程和實際審批進程脫節,進度不一。
另外,有的項目要在市行政部門審批,有的在省級行政部門審批,有的需要國務院有關部門審批,而在實際運行中審批層級的不同,將極大制約并聯審批制度發揮其提高審批效率的作用。
焦點1
審批事項如何削減?
政府不該管的都不管了,運行機制會更加順暢
為了精簡審批事項,鄭州主要做了四項工作:取消23個審批事項;下放52個沒有明確要求必須由市級審批事項;上解一批法律、法規規定省級以上審批職能部門審批,未明確要求市級審核的事項;整合一批審批性質、內容詳盡的事項。
在取消的23個審批事項中,凡上級明令取消和法律依據不充分的事項一律取消;標桿城市取消的事項一律按程序取消;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節的事項一律取消;連續兩年“零辦理”的事項被清理。
李慶偉舉例說,之前如果辦理全市人才交流大會,需要到鄭州市人社局審批,而國家層面上,就沒有規定召開大規模人才交流會需要審批。此次推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后,該項審批被取消,也就是說今后全市性人才交流大會可自由舉辦。
焦點2
最大便利體現在哪?
辦事時間大大縮短,審批辦理進度也能查詢
對普通辦事人來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便利性體現在壓縮承辦時限。按照規定,除法律法規有特殊規定的事項外,原則上所有事項辦結時限控制在“1、3、7”個工作日以內。即便加上1天的受理時間,在鄭州辦理的141項行政審批,最長需要8天。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改革后技術審查與行政審批分離,技術審查的期限不納入審批時限。但行政審批需要技術審查、鑒定等結果為審批依據的,應當在20日內(含法定節假日)完成。
未來,鄭州還將積極推行網上審批,實行“應上全上、能上盡上”,凡不需要現場勘查的審批事項,將逐步推行網上受理、信息流轉、審核批準、反饋告知、全程檢查。
焦點3
改革會否出現管理上的斷層?
“媒體曝光的不作為、亂作為現象,一律實行責任倒查追究”
鄭州市監察局副局長李留憲說,在保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成果落實上,將從三個方面入手。
一是通過工作機制夯實制度保障。二是通過全方位的監督網絡強化審批過程監管。首先,歡迎新聞媒體的朋友對我們的工作進行監督;其次,利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基層網格長、群眾代表、志愿者、新聞媒體“六位一體”監督機制,開展明察暗訪。三是利用“全覆蓋”的行政效能電子監察平臺,對審批人員規范用權情況進行實時監控,預警糾錯。
抓好考核、問責兩個關鍵環節,依托電子監察系統監管情況和日常監督檢查情況,對于媒體曝光、監督檢查中發現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問題,一律實行責任倒查追究,以鐵的紀律保障改革成果不折不扣落實到位,切實方便企業群眾辦事。
焦點4
航空港區是否也改革?
“港區的事就在港區辦”
白皮書提出,今后要在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建立審批“直通車”制度,實現“港區的事在港區辦”。
除了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外,鄭東新區、經開區、高新區管委會等通過委托、授權等方式獲得省轄市經濟社會管理權限;整合后的各類組團新區、產業集聚園區也獲得授權:凡經管委會研究確定的審批事項,審批職能部門只登記、不備案和審批。
焦點5
本輪改革中是否存在法律障礙?
部分法規政府規章將修訂
鄭州市政府法制辦主任張江濤解釋,在本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中,個別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涉及《鄭州市燃氣管理條例》等兩部地方性法規和《鄭州市停車場管理辦法》(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7號)等11部政府規章的修訂。
以《鄭州市燃氣管理條例》為例,其中規定了燃氣設施移動需要審批,而在上位法中并無相關規定,因此予以取消。某種程度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也是對鄭州的法律、規章進行梳理。
未來,鄭州將按照法定程序對相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進行修改,確保法制統一。(記者 宋曉珊 張郁/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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