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醫保卡看個病咋這么難呢?昨天,市民孫先生向大河報記者投訴說,姐姐不小心從樓梯上摔下導致骨折,去醫院看病準備刷醫保卡,醫院說意外傷害要想用醫保卡,必須由單位或社區開具一張“無第三方賠付”證明。孫先生代姐姐去社區跑了兩趟,均被告知不能開證明。
社區居委會也有苦衷:“病人受傷時我們又不在場,怎么證明沒有第三方賠付過她?”為何用醫保卡看外傷還要專門開證明?如果社區或者單位不給開證明,病人是不是就用不了醫保卡呢?昨天,記者進行了調查走訪。
起因 |
骨折就醫不能刷醫保卡
昨天下午1點多,大河報記者在鄭州人民醫院的骨科病房見到了孫先生的姐姐,其右胳膊上纏著繃帶,手背青腫。孫先生說,10月28日傍晚,他姐姐下樓梯時不小心摔倒,導致右胳膊骨折,醫生說需要動手術治療,預計花費2萬多。
孫先生提出用醫保卡支付部分費用,醫院告知他必須讓單位或社區開個沒有得到過第三方賠付的證明。因退休多年,孫先生的姐姐委托他去金水區經八路街道辦省建社區開證明,但前后跑了兩趟都被居委會工作人員拒絕。
昨天下午3點,記者來到該社區居委會,一位李姓工作人員說:“沒開過這種證明,上午也有個人來開,都沒開!”她解釋說,有沒有第三方賠付,社區工作人員沒去現場怎么會知道,所以沒法開。最后,這位工作人員建議記者去鄭州市醫保中心問一下。
記者又咨詢了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河南中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的醫保科,得到的答復與鄭州人民醫院基本相同。
解釋 |
不開證明是為避免有人騙保
“要求開這種證明,是避免有人騙保。”鄭州市醫保中心一位楊姓科長說,遭遇交通事故或者意外傷害的病人,有的已經由肇事者等第三方進行了賠付,這樣就不能再用醫保卡支付治療費用了。之所以要求社區開證明,是因為相對于醫保中心,居委會對居民的受傷情況更了解。
記者查詢得知,《鄭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中確有“交通事故、意外傷害等由他方承擔醫療費賠償責任部分的,參保居民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不予支付”的規定。
鄭州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服務熱線的工作人員介紹,目前,還沒有正式的文件對這項規定進行明確。
那么,如果社區或單位拒開證明,該咋辦?鄭州市醫保中心的楊科長坦言:現在還真沒有其他太好的辦法,一般情況下社區都是很配合的,真遇到拒開證明的情況,可找醫保中心咨詢,他們核實后會跟相關社區或醫院協調。
其他幾種不能用醫保卡支付就醫費用的情況
●自殺、自殘的(精神病除外)
●因斗毆、酗酒、吸毒所致傷病的
●屬于工傷保險(含職業病)或生育保險支付范圍的 (記者 王悅生)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