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摩司機告知民警他叫張天亮。誰知,沒等民警詢問乘客的名字,這位乘客立即主動說道:“我叫張地亮!”頓時,現場圍觀市民一陣哄笑。
映象網訊(記者 李瑋 周曉波 通訊員 孟繁勇/文 首席記者 劉棟杰/圖) “摩的”生意再火,仍擺脫不了“黑摩的”的性質。昨天,鄭州市交巡警部門集中治理“摩的”。但是,隨著交通擁堵的日益嚴重,“摩的”的市場會更大。它們何去何從?這個難解的老話題還在困擾著鄭州。
【現場】
有的互打掩護 有的演雙簧
昨日上午10時,在鄭州市緯五路省人民醫院南門口,正在等活的五六輛“摩的”被數名交巡警圍住。隨后,民警逐一對“摩的”駕駛人進行拍照和信息登記。
據查處現場鄭州市交巡警一大隊民警張剛介紹,這些“摩的”長期占用非機動車道停放在省人民醫院南門口拉客,嚴重影響交通。
昨日上午11時,在文化路與任砦北街交叉口,交巡警逮住一輛“摩的”,這位乘客倒是很主動“配合”司機。民警詢問“摩的”司機與乘客啥關系時,乘客脫口而出:“父子!”
電摩司機告知民警他叫張天亮。誰知,沒等民警詢問乘客的名字,這位乘客立即主動說道:“我叫張地亮!”頓時,現場圍觀市民一陣哄笑,顯然,這不像父子,更像是兄弟倆。
無獨有偶,民警在路口攔住一輛正在等紅燈的“摩的”,“摩的”駕駛人慌忙解釋,“我們倆是鄰居,早上我去單位呢,不信你問問!”民警指著后座上的乘客問駕駛人,“他叫什么名字?”“摩的”駕駛人支支吾吾半天才說:“讓我想想……”
昨天,該大隊一共逮住73輛“摩的”。
【事故】
電動車事故占事故量一半
“摩的”方便,事故率也高。
據鄭州市交巡警一大隊大隊長王勇介紹,現在市區內的交通事故中涉及電動車的幾乎占到整個事故量的一半,而其中不乏“摩的”發生的事故。
給王勇印象最深刻的就是2012年4月25日,在文化路與任砦北街交叉口,就發生了一起“摩的”違法搭載兩名年輕男女,因“摩的”拉人多車身無法保持平衡,在一輛公交車與之擦身而過的時候,“摩的”司機被卷入車輪下當場死亡,而兩名乘客也均受傷。
王勇稱,很多載客電動車在行車的過程中不遵守交通法規,速度很快,超載現象也不少。而電動車本身安全系數就相對較低,高速行駛容易出事,尤其在濕滑路面更危險,一旦發生意外傷害,賠償問題就會非常復雜,甚至有些司機出事后可能一走了之。
王勇介紹,交巡警在路面執勤中對發現的“摩的”違法載人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查處的同時,將對“摩的”駕駛人的個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聯系方式、身高及照片錄入警方的警務通查錄一體信息采集系統,建立“摩的”駕駛人交通違法檔案,對多次被處罰的“摩的”駕駛人將滯留其車輛,責令駕駛人到大隊駕駛人警示教育基地進行警示教育學習。
昨日集中治理“摩的”,首次逮住現場記錄并拍照,第二次現場處罰,第三次滯留車輛強制學習。
【觀點】
不能任由其發展泛濫
對于摩的,鄭州人可謂是又愛又恨。愛它,是因為摩的在緊急的時候,真的能派上用場;恨它,是因為它潛藏著安全隱患。
那么,面對日益壯大的摩的隊伍,相關部門又是怎么看待?
“當然是打擊。”鄭州市交管部門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負責人告訴記者,一直以來,政府對摩的的態度都是很明了的,那就是嚴查打擊。但這位負責人坦言,在鄭州的擁堵現狀日益嚴重的情況下,摩的的優勢也凸顯出來,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百姓的出行。
河南豫和律師事務所李瑞麗律師認為,摩的群體目前在鄭州正在迅速發展壯大,由此而延伸出的交通安全等相關問題不可避免,也不可忽視,政府相關部門應當有所作為,如果不允許其存在,就要加大打擊力度;如果允許其階段性存在,那就要進行相應的規范管理,不能任由其發展泛濫。
評論
市民為啥選擇
瘋狂的“摩的”
“摩的,摩的!”不少有心的市民也許會發現,以前在偏僻角落存在的“摩的”,如今在主要的大街小道及公交站牌前,已司空見慣。
為何有那么多人冒險選擇“摩的”出行?有一些老生常談的原因,比如公共交通資源配置不合理,城區面積和人口增加了數倍,而出租車1996年以來只增加了一輛;再比如監管的相對空白,交警只管“摩的”的違法載人,處罰也只能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摩的”司機騎車帶人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處罰,而且每次最多只能處罰20元,并不具備足夠的威懾性。
當然,這些老生常談的原因,并不能足夠解釋現今的“摩的”橫行。看看上下班高峰期“蝸行”的汽車,不難明白人們為何明知危險而偏要青睞“摩的”。“堵城”之下的“方便快捷”,為“摩的”的生存留下巨大空間。
很顯然,管住“摩的”,遠非一禁了之那么簡單。在公共生活中,存在未必代表合理,但不合理的存在,一定指向某些領域出了問題。管住“摩的”,除了完善監管、合理配置公共交通資源外,還要對交通的異常擁堵狠下殺手,有了物美價廉且順暢的出行選擇,誰還選擇摩的? (東方今報首席評論員 李長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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