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在全省商事審判工作暨金融審判工作座談會上,“新類型金融案件”成為“熱詞”。
省高院副院長謝德安說,剛結束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司法改革是個極大的振奮,但對于商事審判尤其是金融審判,是個很大的挑戰。
“因為經濟體制改革是新一輪改革的重點,隨之而來的就是新類型金融案件的迅速增多,而且處理難度加大。”謝德安說,目前的問題是,法官的司法能力不能完全適應當前需要,案件質量和司法效率不夠,還存在“翻燒餅”的情況。
省高院民二庭庭長袁荷剛說,自2011年3月全省首家金融審判庭在鄭州中院掛牌成立,至目前,金融審判庭已實現全省三級法院全覆蓋。
而且,全省金融案件單獨編號,實行統一管轄、歸口指導。法院不再像以前那樣,把涉及銀行和借貸企業的糾紛交給民事審判庭,而是由專門的金融審判庭審理。
謝德安說,除了審判專業化,今后省高院還將加強金融案件的監督指導,全省法院統一裁判尺度,樹立“辦精品案件”理念。
袁荷剛透露,省高院將發布《金融審判白皮書》,同時向社會公布金融審判十大案例。(記者 趙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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