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搶粉條”事發現場
12月14日上午,有網友微博爆料稱,鄭州城管在執法過程中搶了商販的粉條,引發網友關注和熱議。
對此,金水區執法局稱,網友所說“城管”并非其工作人員。而南陽新村街道辦事處則回應稱:這些人不是城管,而是該辦事處流動攤販疏導點管理人員,他們因對商販占道經營勸說無效,才“暫扣”了三捆粉條。
管理員也有執法權?對于網友質疑,金水區執法局第十中隊工作人員表示,在占道經營的管理中,能暫扣東西的,只有他們的執法隊員,且必須符合程序。
爆料
“城管”搶了商販三捆粉條?
事發鄭州市天明路與南豐街交叉口。
市民馬先生告訴記者,當時兩輛滿載粉條的機動三輪車停在路邊,3名自稱城管的男子勒令不準停車、售賣。
“那個商販說自己快離開的時候被城管攔住了,搶了三大捆粉條?!瘪R先生說,當時商販就不愿意了,又奪回來兩捆。
路邊不少餐館的老板告訴記者,這幾個人確實經常在這一片出現,但一直都是便裝,也沒有證件,“大家都知道是城管來了”。
回應
金水區執法局:經調查,非我局人員所為
12點33分,馬先生將他了解到的情況發布到微博上,很快引起網友熱議。
當天下午1點29分,鄭州市金水區執法局在其官方微博回應:我們馬上進行調查,如果真是我局人員所為,定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下午6點36分,執法局官方微博公布調查結果:網友所稱“城管”非我局執法人員。
其聲明稱,執法局從未聘請臨時人員執法,正式的執法人員工作時必須著有統一編號的制服、持證上崗。通過對周圍商戶走訪發現,當事車輛為灰色客貨車,但執法局沒有這種車輛。
昨日上午,河南商報記者在金水區執法局確認了上述信息。
南陽新村街道辦:“城管”實為流動攤販疏導點管理人員
當晚9點56分,一用戶名為“南陽新村街道辦事處”的微博用戶稱,網友指責的“城管”實為該辦事處天明路流動攤販疏導點管理人員。
聲明中稱,當日賣粉條的機動三輪車占據了快車道,嚴重阻礙了交通,由于該處緊鄰天明路流動攤販疏導點,3名工作人員就勸說商販到疏導點經營。但商販不予理會,為了促使其離開,管理人員從商販車上暫扣了三捆粉條,并多次勸導,隨后當事人同意離開,管理員將粉條歸還。
昨日下午,南陽新村街道辦工作人員對河南商報記者表示,該微博確實為其官方微博,鑒于疏導點管理人員在此事中行為不當,街道辦已經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責令其深刻反省,并向當事人賠禮道歉。
網友
街道辦也有執法權?
對于“暫扣粉條”的說法,不少網友質疑辦事處是否有執法權。
對此,南陽新村街道辦表示,一切以他們的聲明為準,其他不便多說。
昨晚7點,河南商報記者就此事采訪了金水區執法局第十中隊,事發區域為他們的執法范圍。
“嚴格來說,像這種占道經營是由我們前去警告或者處罰,其他單位沒有執法權?!笔嘘犚还ぷ魅藛T表示,就算是執法隊員暫扣物品,也得先出示證件,并登記在冊、給予憑證,以備事情處理完后商販領取回去。
“他們(管理人員)很明顯是不能執法的,應該知會我們,走正常程序才對?!彼f。(記者 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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