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技警用裝備護航地鐵安全
記者昨日從我市警方獲悉,為了確保地鐵1號線的安全運營,除了投入大量的警力外,市公安局地鐵派出所現已裝備了空氣呼吸機、防爆毯、防爆盾牌、防彈(爆)頭盔、防彈(刺)背心、排爆繩鉤組、防化服、隔熱服、人臉識別系統、二代身份證識別儀、便攜式X光檢查儀等一大批高科技警用裝備,全力護航地鐵運營安全。
記者在現場看到,在地鐵安檢檢測口均設置有液體探測儀,經民警現場演示,如將液體容器放置在液體探測儀上,在不打開瓶蓋的情況下就可以檢測出容器中的液體是否是違禁品,一旦發現違禁品后,經乘客同意可以放入危險物品處置罐中進行處置。
在警務室門口,兩名民警身著防化服和隔熱服,全副武裝站在站臺上,“這些裝備都是目前國內一流的裝備,能應對各種突發性狀況,隔熱服甚至能抵擋近千度的高溫。”民警說。
遇到緊急情況時如何快速抓住嫌疑人?據民警介紹,便攜式三連發射網器射程在5~15米范圍,可以發射直徑為4米的大網,能有效遠距離控制嫌疑人員,而保護其他人員的安全。
據介紹,地鐵執勤民警還配備有防屏蔽干擾儀和身份證指紋智能終端等先進裝備,如果在地鐵站點發現可疑爆炸物,民警可以先打開屏蔽干擾儀,對有效范圍內的一切無線電信號進行屏蔽,防止遙控爆炸,做好現場保護、人員疏散等工作;身份證指紋智能終端除了具備警務通的各項功能以外,還具有指紋采集、身份驗證、信息采集上傳、核查比對等功能,也可以進行通話,第一時間發現犯罪嫌疑人,確保地鐵運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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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鐵范圍內攜帶物品有哪些禁止性規定?
1. 嚴禁攜帶槍支彈藥和管制器具(地鐵民警依法執行公務時除外,其他特殊情由需經批準方可);
2.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蝕性、放射性、壓力容器具等危險品;
3. 嚴禁攜帶畜禽類、寵物類或其他可能妨礙乘客人身安全及地鐵運營安全的動物(有識別標志的服務犬除外);
4. 嚴禁攜帶易污損、嚴重異味、易碎、尖銳且無安全包裝的物品;
5. 嚴禁攜帶過長(1.8米以上)或超大超重的物品(如大型家電、電動或人力自行車等,已折疊的小型自行車、殘疾人隨身必備的輔助器具除外);
6. 嚴禁攜帶充氣氣球、鐵鋸、鐵棒、鐵鍬或其他可能影響公共安全及衛生的物品。
說明:①違反以上規定的,地鐵運營單位有權拒絕其進站乘車;不聽勸阻、擾亂秩序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因疏忽已將禁止性物品攜帶進站的,應立即向車站工作人員報告,可減輕或免于處罰。②禁止攜帶物品的目錄,由運營單位在車站醒目位置予以明示。(記者 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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