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農民工的工資都欠,就該判刑。”昨天上午,鄭州、駐馬店、新鄉3地的法院,同時公開審理3起惡意欠薪案,3名老板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被法院當庭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省高院昨天向媒體通報說:截至目前,全省法院今年已審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13件,16名被告人被判刑。
除鄭州中原區法院在鄭州中院審理的謝佛水欠薪案外,昨天,駐馬店確山縣法院、新鄉延津縣法院,也同時審理了兩起惡意欠薪案。
昨天上午,省高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全省法院依法嚴懲惡意欠薪犯罪專項活動工作開展情況。
省高院新聞發言人徐哲稱:近年來,全省法院連續開展了五次“拖欠進城務工人員工資案件集中辦理活動”,但受多方面因素影響,惡意欠薪現象仍時有發生。為嚴厲打擊惡意欠薪行為,省法院決定從2013年4月到12月,在全省法院開展依法嚴懲惡意欠薪犯罪專項活動。截至目前,全省法院今年依法審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13件,判處犯罪分子16人。
昨天,我省又印發了省法院、省檢察院、省人社廳、省公安廳聯合簽發的《關于辦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為進一步完善勞動保障監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制度,加大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
(記者 韓景瑋 實習生 喬小廣 董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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