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記者從省招辦獲悉,今年我省將嚴格審查高考生報名資格和手續,所有高考生的基本情況表都要在學校和班級公示。另外,新的加分政策今年起執行,我省共14類考生可加分。
報名資格
高校在校生等5類人不能報考
今年,我省將嚴格審查考生報名資格。
按規定,有5類人不能報名:高校在校生;高中的非應屆畢業在校生(報考少年班的考生除外);在高中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招考試的應屆生;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考生;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省招辦接受、認可其報名。
對不符合條件的,省招辦不接受其報名,已采集報名信息的,告知考生報名無效。
照顧
14類考生可“加分”
新調整的加分政策,今年起執行。根據文件規定,今年我省共20類考生可享受照顧,其中14類可加分。
其中,入選國家“千人計劃”和省“百人計劃”的中國籍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的子女參加高考,可加20分投檔,是所有項目中加分分值最高的項目。
國家二級運動員、省級優秀學生等加10分投檔。
另外,農村戶口的獨生子女、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等6類考生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取,不加分。
對各類照顧對象考生,省招辦匯總后將在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站(http//www.heao.gov.cn)集中公布,長期公示,接受監督。
公示
考生基本情況表 需班主任和語數外老師簽字
對往年已被高校錄取但未報到的考生,如考生未在學校報送的自動放棄入學資格名單中,考生須提供錄取院校出具的未報到證明,縣(市、區)招辦須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新生學籍查詢系統”(登錄http://xjxl.chsi.com.cn)查詢核對,確屬未注冊的,方可接受其報名,否則,不得接受報名。
未參加往年高考的往屆生,要求考生本人書面說明往年未參加高考的原因,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招辦應認真審查,確認考生身份無誤后,方可接受其報名。
報名結束后,分學校以班級為單位打印考生基本情況表,由班主任和語文、數學、外語任課教師簽字確認,一式兩份,分別在學校和班級進行公示;在縣(市、區)招辦報名的考生的公示信息,由縣(市、區)招辦負責,在轄區各中學張榜公示。
考生基本情況表公示時間為:2014年3月17日至3月23日,同時將公布省、省轄市、縣(市、區)三級招辦舉報電話。省招辦舉報電話:0371-68101503、68101523。
公示期間,各級招辦公布的舉報電話將指定專人接聽、記錄,發現問題,必須及時查清,認真處理。
普通類
考生范圍:河南省籍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外省省籍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
要求
本省考生:提供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學業水平考試準考證。在戶籍地就讀的考生,在戶籍所在的縣(市、區)招辦報名。在非戶籍地就讀、確需在就讀地報考的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經就讀地的縣(市、區)招辦核準其學業水平考試考籍,并由負責學籍管理的教育行政部門出具中學學籍證明,可在學籍所在地報名。
外省籍考生:除上述手續外,考生還需提供父母雙方戶口簿、身份證及父母一方在當地就業的證明。就業證明可以是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個體經營者提供的營業執照、街道辦事處開具的證明,或其他能證明在當地就業的憑證。
中職生
考生范圍: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的應屆生
要求
1.攜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學生證到在戶口所在縣(市、區)報名;
2.在以上證件齊全的前提下,憑負責學籍管理的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籍證明在學校所在縣(市、區)報名。
社會考生
考生范圍: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往屆畢業生和同等學力報考者
要求
憑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和學歷證明(普通高中學校、中職學校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在戶口所在縣(市、區)報名,不得異地報考。同等學力證明須由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招辦審核。
其他類別
要求
1.臺灣省籍考生應提供河南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出具的證明和相應的戶口簿。
2.在我省定居并具備報名資格的外國僑民,須持河南省公安機關填發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持暫住證不能報考),在定居地縣(市、區)招辦報名。
3.報考重點大學少年班的考生(含中科大創新試點班),憑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及招生院校出具的準考手續,到戶籍地的縣(市、區)招辦報名。(記者 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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