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圖/鄭萌
3天之內,鄭州2輛公交車先后遭鋼珠槍襲擊,所幸無人受傷。網友呼吁尋找兇手,還市民平安。
記者調查發現,鋼珠槍可致人死亡,但網上仍在銷售,并且銷售情況還不錯。
據不完全統計,從2011年到現在,鄭州至少有20輛公交車被槍擊,40多塊玻璃被擊破。
事件
3天內2輛公交車遇襲
3年前,鄭州就有不明身份人員,持不明槍支射擊鄭州公交車。3年后,鄭州公交車再遭“黑槍”,3日內2輛公交車“受傷”。
2月20日17時許,鄭州86路公交車由南向北行駛至文化路與儉學街交叉口附近時,車長常永輝聽見“砰”的一聲,公交車側邊玻璃碎了一地,所幸無人受傷。
目擊乘客稱,當時有一輛電動車從北向南駛過,車上有兩名十六七歲的男孩,坐在后座的男孩持槍朝公交車射擊,槍管長約40厘米。初步判斷,男孩手中是一把鋼珠槍。
而2月17日18時許,35路車在鄭汴路與東明路交叉口附近被射擊,同樣是玻璃破碎,無人受傷。鄭州市公交四公司楊科長稱,除了86路公交車,104路、108路、35路等多路公交車也被射擊過,當年公安部門還成立了專案組,但至今嫌疑人未歸案。
“鋼珠槍襲擊猖獗時,2天時間,多輛公交車換過8塊玻璃。”公交四公司四車隊機務隊副隊長陳海濤說,換一塊擋風玻璃3000元,換一塊側邊玻璃2300元左右。
說法
持槍射擊公交車應負刑責
我國法律明令禁止私自生產、銷售、收藏鋼珠槍和鋼珠弓弩等管制器具,違反者將被嚴處。
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李明明律師稱,鋼珠槍屬于《槍支管理法》界定的槍支范圍,沒有合法手續而持有就涉嫌違法。持有鋼珠槍,未造成一定后果的,公安機關可以給予治安拘留、罰款等行政處罰;若鋼珠槍可以發射金屬彈丸或者其他物質足以致人傷亡或者喪失知覺的,或使用鋼珠槍造成了一定的后果,就涉嫌犯罪。
他稱,向行駛中的車輛發射金屬彈丸的行為,可能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應該追究相關刑事責任。
警方提醒,不要購買國家明令禁止的仿真槍械、弩和刀具,若發現身邊有人購買或私藏此類違禁器械,可向警方舉報。
網議
尋找兇手,還鄭州平安
一石激起千層浪,鋼珠槍射擊公交車再度引發熱議。
@幸福來敲門:很早之前電視上就報道過這個事,怎么還沒有解決?希望盡快找到兇手,還我平安鄭州。
@火柴筆記:難道現在公交車上也需要配備乘警了?
@YuKi-軒:我親身經歷過,當時嚇死了,身邊乘客有的捂住頭,有的還嚇哭了,如果是真槍怎么辦。
調查
鋼珠槍可致命,網上仍在銷售
針對槍擊公交車的情況,2011年12月份,鄭州市公安局民警就查獲過一大批違禁弓弩。這種弓弩長80多厘米,配有形似鋼珠的子彈。
由于襲擊者是流動性作案,警方并未找到作案工具,也未抓到過兇手。有民警稱,查獲的這些弓弩射程遠、精度高,站在40米外向公交車射擊,完全可以擊碎玻璃,也能致命。
昨日,河南商報記者以購槍者的身份,聯系上一家出售可發射鋼珠子彈仿真槍的店家。對方表示,全國多個城市可在3天內送貨上門,有專人與購買者接洽,不通過快遞。
店主稱,這類“威力比較大”的槍支價位數百元到數千元不等,根據所購買槍支的類型及質量而定。如果用作打鳥,1000元左右的鋼珠槍質量就不錯;如果需要能穿透玻璃的,價格根據槍支型號而定。他說,這類槍一直都有人來咨詢,銷售情況總體不錯。
記者詢問:出售此類槍支是否違法?對方干脆地說:確實屬于國家違禁品,不過他們已經售出很多,在網上的店鋪也已經存在很久。(見習記者 陳朋沖 記者 張君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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