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給季秀珍老人剪指甲
74歲老太在醫院做手術后出現偏癱、失語,醫院認為是手術并發癥,家屬認為醫院應該為醫療失誤承擔責任,雙方達不成協議,家屬一怒將老人獨自留在醫院近半年。在此期間,醫院17名護士承擔起伺候老人的責任。昨日,記者獲悉,南陽市第一人民醫院已將患者季秀珍和她的兒子告上法庭。
現場|護士成了老人的“女兒”
昨天上午9時許,記者在南陽市第一人民醫院普外二科病區的監護病房,見到了74歲的患者季秀珍老人。只見一名女護士正在給她做護理。翻身、扣背,然后端起一杯熱騰騰的牛奶一口一口地喂給老人喝。老人雖不能說話,但臉上笑容燦爛。
“老人已經把我們當成她自己的閨女,一見我們就笑,拉著手不丟。”護士長趙欣輝告訴記者,在老人住院這半年里,由于兒女們不來陪護,科室的醫生、護士排班給老人做護理,承擔起照顧的責任。由于老人偏癱,大小便不能自理,像擦屎刮尿這些事都是值班護士醫生做的。
“只想著照顧幾天,沒想到一干就是5個多月,換尿不濕都成專家了。”護士李嬌說,有一次給同學的孩子換尿不濕,同學問她咋恁熟練,她說是照顧一名患者練的。有一天夜里她夢中出現老人會走路了,第二天告訴老人,老人高興地哭了。
院方|無奈之下將患者兒子告上法庭
該院普外二科丁波主任告訴記者,2013年6月1日,74歲的患者季秀珍被兒子黃德偉送到該院進行卵巢囊腫切除手術,手術順利。術后因并發癥導致老人昏迷,經搶救轉危為安,但留下偏癱和失語后遺癥。
從2013年11月10日開始,家屬將老人一個人留在醫院不再派人護理,只是偶爾有探視行為,科室人員挑起了原本由家屬該做的生活護理責任。目前科室的醫生、護士們共為老人墊付醫療費、生活費等19萬多元。
丁主任說,他們曾嘗試通過多種渠道與患者的兒子黃德偉進行溝通,請被告履行監護、繳費義務,但對方提出索要百萬的“天價賠償”,不愿意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2014年3月6日,南陽市第一人民醫院以醫療服務合同糾紛將患者季秀珍和其兒子黃德偉起訴到臥龍區人民法院,請求判令黃德偉支付其母親住院的199660元醫療費和承擔不配合原告治療帶來的一切不良后果,并且履行贍養監護其母親季秀珍的義務(后因被告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該案移送宛城區人民法院審理),目前尚未開庭。
4月15日下午,醫院工作人員將患者季秀珍老人送往其兒子黃德偉住處,因黃拒絕接收老人,只好又返回醫院。
家屬|醫院應該為醫療失誤承擔責任
昨天下午,記者采訪了患者季秀珍的大兒子黃德偉。一見記者,黃德偉就向記者倒起了苦水。
“我們心里也很難受,把母親一個人丟在醫院也不是兒女們的心呀。”黃德偉說,他們兄妹6個,母親含辛茹苦把他們拉扯大,很不容易。原本一個小手術,由于院方的失誤,導致母親偏癱失語,他們多次找到醫院要求給個說法,但醫院一再推脫,只愿意給少量的補償,他們不愿接受。
針對院方提出的“患者不愿走醫療鑒定的程序和提出100萬元的索賠”問題,黃德偉談了他的看法,他們咨詢了律師,像這樣的官司他們打不起,也沒有錢打官司;索要百萬,是計算出來的;只要醫院拿出誠意,他們愿意坐下來協商解決。
律師|可以通過3種途徑解決
針對這起醫患糾紛,記者采訪了南陽雷雨律師事務所畢豐黨律師。
畢律師認為,如果患者認為醫院在治療過程中存在過失,或者出現醫療事故,可以通過自行協商、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通過法律解決。院方可以以存在經濟糾紛為由到人民法院起訴追要醫療費;也可以以對患者治療已經終結,長期滯留醫院影響醫院正常工作、涉嫌侵權為由到法院起訴,要求患者子女們將老人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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