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記者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根據國家及我省相關規定,我省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死亡后,其個人賬戶本息余額可以繼承,同時還將按照規定為其遺屬發放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
據省人社廳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按照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20%繳費,計入統籌基金;職工個人按照上年度本人月均工資的8%繳費,全額計入個人賬戶;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按照繳費工資的20%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中12%計入統籌基金,8%計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資金每年按照不低于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計息。參保人員死亡后,個人賬戶中的資金可以依法繼承。
據悉,自2007年實現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以來,省養老保險基金對各省轄市合計補助769.5億元。目前我省人口平均壽命為75歲左右,照此計算,職工在退休后領取的養老金加上死亡后按規定發放的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實際享受的待遇已遠遠高于個人累計繳費。(記者 肖遙)
考慮到中國社會老齡化的未來,推行“統賬結合”有不得不為的道理。
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
在養老金支付能力堪憂的背景下,個人賬戶是否應“充公”引得滿城風雨。
在我國現行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制度下,養老金預計發放年數低于預期剩余壽命8年,養老金投資回報率大幅跑輸待遇增長率,繼承制還導致養老金額外支出。
李忠指出,我國的基本養老保險是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其中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為參保人員建立個人賬戶。如果個人的壽命比較長,個人賬戶儲存額不足以支付時,個人賬戶的養老金轉由統籌基金列支,保證個人賬戶養老金能夠繼續發放。
記者從人社部門了解到基本養老保險繳納和發放的規定,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本息余額可以依法繼承。目前,河南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替代率(月人均養老金與月人均繳費工資的比值)為74.4%,平均撫養比(繳費人數與領取養老金人數的比值)為2.3比1,開封市為1.2比1。
3月7日,記者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根據國家及我省相關規定,我省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死亡后,其個人賬戶本息余額可以繼承,同時還將按照規定為其遺屬發放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
同時還將按照規定為其遺屬發放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
■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預防接種、健康體檢、康復理療等費用可通過個人賬戶來支付 ■在支付門診費用和住院醫療費用自付費用方面,由只限于參保人本人擴大到家庭成員 “改革之后,將擴大個人賬戶的使用范圍,具體表現為首先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預防接種、健康體檢、康復理療等費用可以通過個人賬戶來支付。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是參保人的“養老錢”,賬戶存儲額的多少跟每個參保人息息相關。如果職工在不同地區之間調動工作,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包括本金和利息)也將由調出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轉入調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調入地社會保障經辦機構為其重新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是參保人的“養老錢”,賬戶存儲額的多少跟每個參保人息息相關。如果職工在不同地區之間調動工作,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包括本金和利息)也將由調出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轉入調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調入地社會保障經辦機構為其重新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這一次是2014年4月底,《經濟參考報》刊文《醫保基金結余超過9000億,個人賬戶資金大量沉淀》,說2013年與2014年1-2月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為8173.7億+1249.5億,基金支出6801.1億+1064.1億,又額外結余1372.6億+185.4億。在2012年底醫保資金累計結余7644億中,個人賬戶積累2697億,占35.3%;統籌基金累計結存4947億。
近期“北京市醫保個人賬戶將封閉管理”的消息引發普遍關注。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表示,隨著醫療保險事業的快速發展,國家要求對個人賬戶實行封閉管理,為此,北京市將加強對醫保個人賬戶的管理,研究將個人賬戶封閉管理專款專用,進一步提高醫保資金使用率。
社平工資越高、繳費工資基數越高、繳費年限越多,計發的基礎養老金就會越高。
北京青年報記者經過計算后發現,目前月入5000元的職工如果延遲退休5年,每月養老金可比正常退休多拿900多元。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社平工資越高、繳費工資基數越高、繳費年限越多,計發的基礎養老金就會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