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職工個人繳費將執行新標準。昨日,記者從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間,省會參保職工個人社保繳費基數范圍劃定,每人每月最多繳納985.58元,最少繳納197.116元。
據介紹,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我市都會對城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進行調整,調整依據為統計部門發布的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鄭州市2014年全市城鎮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49279元,因此,7月1日起,省會參保職工養老繳費基數隨之調整。
按照規定,參保職工個人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按本人上年度個人實際工資總額為基準,若高于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則最高繳費基數按不超過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確定上限;若低于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則最低繳費基數按不低于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確定下限。依據這一標準,今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間,全市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職工個人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2319.75元,下限為2463.95元。由于目前職工本人需要承擔繳費的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總計為職工工資的8%,因此,執行新的社保繳費基數后,職工個人每月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用最高985.58元,最低197.116元。
據介紹,參保職工個人養老繳費基數下限,只是職工繳費基數標準的“底線”,企業應按照職工工資收入如實申報繳費。此外,從今年7月起,鄭州市參保單位的基本養老保險將以上年度本單位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單位工資總額低于本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的,以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作為繳費基數。參保單位的單位工資總額大于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的應按規定申報本單位工資總額,社會保險年檢時將對參保單位的單位工資總額與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的差額進行補征。(記者 王紅)
9月27日下午,省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上,省財政廳廳長朱煥然作《關于2016年省級預算調整方案(草案)的報告》。
在老齡化社會已經到來的當下,“以房養老”——一個看上去很美的養老選擇,已經不是什么新名詞,卻總是面臨“雷聲大、雨點小”的尷尬。
在2月27日舉行的中國養老金融50人論壇首屆峰會上,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所長姚余棟表示, 目前我國的社保費率超過了40%,明顯高出發達國家,建議迅速降低五險一金費率,主要是養老保險, 在十年之內要下降一半,單位繳費從現在的20%降到10%。
在2月27日舉行的中國養老金融50人論壇首屆峰會上,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所長姚余棟表示, 目前我國的社保費率超過了40%,明顯高出發達國家,建議迅速降低五險一金費率,主要是養老保險, 在十年之內要下降一半,單位繳費從現在的20%降到10%。
在2月27日舉行的中國養老金融50人論壇首屆峰會上,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所長姚余棟表示, 目前我國的社保費率超過了40%,明顯高出發達國家,建議迅速降低五險一金費率,主要是養老保險, 在十年之內要下降一半,單位繳費從現在的20%降到10%。
對此,各地實施辦法均明確提出,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提振年輕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積極性,落在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層面,當從收益率、透明度、靈活性等方面下功夫。對于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且老齡化不斷加速的中國,要有制度完善的緊迫感。
應當說,民眾的擔憂并非沒有道理。從全國的情況來看,我國的養老保險處于“收大于支”的狀態,運行情況良好。
征求意見稿首先明確,現代商業養老保險是由商業保險機構提供的,以養老風險保障、養老金管理以及與養老需求相關的財富管理等為主要內容的養老金融產品和服務。
公報提出,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實施全民參保計劃。
在江西、山西、浙江、四川等地一些農村社區,活躍著新鄉工(鄉村社工)群體,這一生力軍促進了農村社區服務的標準化、精細化。重慶市永川區委宣傳部副部長胡波認為,在新型農村社區,留住文化鄉愁,政府不能唱獨角戲,而要整合資源,互聯互通,融合發展。
現在用國有資產來彌補現行養老保險不足,應該是進一步深化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題中應有之義。
3月10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新聞中心舉行記者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副部長胡曉義對就業和社會保障的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人社部一直在研究論證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問題,現在已經基本形成了方案,有望于今年下半年報請有關部門審定。
正如總理在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所說,“織密織牢民生保障網,增進人民福祉。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縣市達到1300多個……這些實實在在的努力都是在完善醫療保障網,向更高水平的公共醫療衛生服務邁進。
盡管保監會開始排查和統計險企以房養老的推進情況,但目前險企依然沒有成型的以房養老產品面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