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王朝榮 通訊員 管銀森 郭曉) 將車輛借給朋友,朋友卻在駕駛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車主沒想到的是,自己竟然也要承擔12萬元的賠償。9月1日,唐河縣人民法院一審審結了這起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
2015年2月18日19時許,楊某駕駛小型汽車沿唐河縣桐蒼路自北向南行駛至張店鎮龔莊村路段時,與自南向北的王某駕駛的普通兩輪摩托車相撞,致王某死亡,乘坐者付某受傷。該事故經唐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認定,楊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王某、付某無責任。
在審理中,法院查明,肇事車輛的車主為甘某,甘某購買車輛后,既未參加年檢,也未購買交強險,且明知肇事人楊某未取得駕駛資格,還將車輛轉借,其本身存在過錯,應承擔賠償責任。法院認為,交通事故責任人應當按照所負交通事故責任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車主甘某作為肇事車輛所有人,負有為該車輛投保交強險的義務,但他卻未履行投保義務,所以應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
唐河縣人民法院經過審理作出判決:被告甘某于判決生效后10日內在事故車輛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直接賠償原告各項損失共計12萬元。
辦案法官提醒廣大車主:不要隨意出借車輛,同時也要按規定投保交強險,千萬不要心存僥幸。交強險不僅能切實有效地保護道路通行者的人身財產安全,更能分擔車主的風險。
2016年12月14日,浙江省杭州市,晚上十一點多,眾多車主仍然陸續趕到加油站排隊加油,趕在油價大漲前夕將油加滿。
王先生趕到后傻眼了,自己的車后備箱壞了,標致汽車前后都有損傷,第二輛被撞的汽車車身也陷進去一個坑。據負責處理該事故的市公安交管支隊四大隊民警說,坡道停車不拉手剎最易發生溜車的情況。
至于沒有牌照、無人認領的“僵尸車”,可交由交警部門認定后移交車輛報廢企業進行銷毀。有人認領的“僵尸車”,無論是否有牌證,車主都應承擔相應的停車和處置費用,還要承擔違法后果。
據河南交通廣播,今天(11月3日)早上7:50左右,中州大道北向南隴海高架橋下,一輛紅色私家車撞到了一輛電動三輪事故,北向南只剩一個車道,后方堵到鄭汴路下橋口。記者在事故現場看到:紅色私家車停在中州大道隴海路北向南的左側車道上,旁邊還有一輛翻車的電動三輪車。
車身落滿厚厚灰塵,輪胎干癟變形,車窗玻璃不知去向……在城市里,不少長期廢棄不用、無人問津的汽車被形象地稱為“僵尸車”。車身落滿厚厚灰塵,輪胎干癟變形,車窗玻璃不知去向……在城市里,不少長期廢棄不用、無人問津的汽車被形象地稱為“僵尸車”。
一般情況下,有市民會通過諸如114或者12580的注冊進行挪車,但是這些服務會收取一定的費用的;也會有通過撥打110,通過報警來查找車主來挪車。目前,“微信挪車”已經在“鄭州交巡警四大隊”微信平臺試運行幾個月了,有少量市民已經享用到這個服務的方便、安全啦。
據江淮晨報報道,一輛快速行駛的轎車上,原本坐在副駕駛位置上的一名女子從車上跳下,躺在馬路上昏迷不醒。就在民警趕赴事發地點途中時,轎車司機將躺在地上的女子抱了起來,然后塞進了轎車后排,駕駛車輛離開了現場。
重慶哈弗車青藏線上全車遇難的消息刷爆了朋友圈。10月6日,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聯系上車主韓遠健,他正在合川不斷接聽各路親朋好友打來的電話,不停解釋和報平安,忙得不可開交。有了車主相關信息后,尋人事件升級,眾多網友接力轉發,希望能夠盡快尋到車主韓遠健的親屬,告知其遇難消息。
9月29日下午1點28分,在巴城人民醫院附近,7歲小男孩劉劉(化名)駕駛電動三輪,撞傷了兩位70歲老人。據了解,事故車是送牛奶專用車,事故地點離送牛奶的地點100米左右,劉劉先撞上了坐在街邊的張大媽,隨后又撞上了走路的文大爺。
9月29日下午1點28分,在巴城人民醫院附近,7歲小男孩劉劉(化名)駕駛電動三輪,撞傷了兩位70歲老人。據了解,事故車是送牛奶專用車,事故地點離送牛奶的地點100米左右,劉劉先撞上了坐在街邊的張大媽,隨后又撞上了走路的文大爺。
相信大家已經明白的原委,就因為楊先生的一個不經意的變道,激起了周辰的“路怒”。
昨天在鄭州商城路,附近市民反映一輛黃色的福特轎車斜停路邊占壓盲道,至少10多天時間不見車主開走,轄區交警在其前擋風玻璃處開具了7張違章停車的罰單,卻仍不見車主現身挪車。
兩年前,公安部和國家質檢總局聯合發文,規定2010年9月1日后上牌的新車改為6年一審,即人們所說的“6年免檢”。
免檢到期后年檢怎么辦?
兩年前,公安部和國家質檢總局聯合發文,規定2010年9月1日后上牌的新車改為6年一審,即人們所說的“6年免檢”。鄭州市機動車檢測中心工作人員說,免檢到期后,領取機動車檢驗標志的流程其實并不難,車主完全可以自己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