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校園欺凌早期預警機制、實施欺凌和暴力必須予以教育懲戒、落實監護人責任追究制度……1月7日,省教育廳、省綜治辦、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等9部門聯合發出通知,在全省啟動預防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專題活動。
全面建立校園欺凌早期預警機制
根據教育部統一部署,我省中小學校須制定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將其納入學校安全工作統籌考慮,建立中小學生欺凌與暴力傷害早期預警、事中處理及事后干預等機制。
按照要求,學校要加強師生聯系、家校溝通,及時掌握學生思想情緒和同學關系狀況,特別要關注學生有無學習成績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緒反常、無故曠課等異常表現及產生的原因,對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為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控制。對發現的欺凌和暴力事件線索和苗頭要認真核實、準確研判,對早期發現的輕微欺凌事件,實施必要的教育、懲戒。
實施欺凌和暴力必須予以教育懲戒
各地要建立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時報告制度,一旦發現學生遭受欺凌和暴力,學校和家長要及時相互通知,對嚴重的欺凌和暴力事件,要向教育部門報告,并聯絡公安機關介入處置。
對實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學生,必須依法依規采取適當的矯治措施予以教育懲戒,學校和家長要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和警示談話,情節較重的,公安機關應參與警示教育。對屢教不改、多次實施欺凌和暴力的學生,應登記在案并將其表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必要時轉入專門學校就讀。對構成違法犯罪的學生,根據法律法規予以處置,區別不同情況,責令家長或者監護人嚴加管教,必要時可由政府收容教養,或者給予相應的行政、刑事處罰,特別是對犯罪性質和情節惡劣、手段殘忍、后果嚴重的,必須堅決依法懲處。
落實監護人責任追究制度
各地須依法落實家長監護責任,建立中小學生欺凌與暴力傷害事故監護人責任追究制度。
引導廣大家長要增強法治意識,掌握科學的家庭教育理念,切實加強對孩子的管教,特別要做好孩子離校后的監管看護教育工作,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護、教而不當。
■相關新聞
長垣一初中生
遭4名同學踹頭扇耳光
微信公號“河南都市頻道”1月7日報道,最近兩天一條發生在學生宿舍的學生打人視頻在微信群中瘋狂轉載,4名初中生模樣的男生對著一名男生大打出手,拳打腳踢,扇耳光,一分多鐘的時間,地上這名男生被擊打20多次。隨后,竟然還有人要求被打的男生道歉,而這名男生竟然在脅迫下,不得不磕頭認錯。
有網友提供線索稱,這段視頻發生在長垣縣孟崗鎮四中。
1月7日上午,記者前往求證。孟崗鎮四中業務校長牛德志說,這幾個打人的男生都是學校七年級的學生,打人事件發生在本校九年級的學生寢室內,校方1月6日中午從手機上看到視頻后,才知道這件事情的。
四中校長王志闖稱,打人事件發生在去年12月17日,打人者和被打者均是未成年人,學校既不能開除,更不能體罰,被打的男生1月7日上午已經去醫院做了檢查。
孟崗鎮派出所翟所長說,因為未到法定年齡,目前對于幾名打人者只能進行說服教育。(記者 張競昳)
昨日上午,記者在最高檢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發布會上獲悉,今年1月至11月,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提請批準逮捕的校園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1881人,經審查,批準逮捕1114人。
一個富二代平常行為霸道,經常欺負同學,三名同學忍無可忍,將其打傷住院……面對校園欺凌,同學們該怎么做?法院該如何守護校園平安?且看鄭州高新區法院怎么做。
校園本該是陽光、安全的地方,但是近年來,發生在中小學校園里的暴力與欺凌事件卻屢見報端,引發社會強烈關注。
針對近期網絡流傳的校園欺凌事件,讓更多人看到的是恐慌與痛心,隨之而來的便是反思與后怕,孩子們為什么會這樣,怎么會這樣?
對近期熱議的“校園欺凌”事件,輿論的關注點越來越集中于兩個方面:如何認定,如何防止。
針對不同的欺凌行為,只有綜合發揮教育、行政和司法的作用,方能讓辦學者、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權利都得到有效保護。
近日,北京市中關村第二小學一位家長在網上發文稱,孩子遭到同學的“霸凌”,事后出現失眠、恐懼等急性應激反應,質疑校方處理不當。此事經互聯網傳播發酵,引發公眾強烈關注。對此,記者多方聯系涉事相關方,關注“反校園欺凌”難題。
近日,北京市中關村第二小學一位家長在網上發文稱,孩子遭到同學的“霸凌”,事后出現失眠、恐懼等急性應激反應,質疑校方處理不當。此事經互聯網傳播發酵,引發公眾強烈關注。對此,記者多方聯系涉事相關方,關注“反校園欺凌”難題。
根據教育部統計數據,今年5月至8月,共上報68起校園欺凌事件。
校園欺凌危害校園秩序,損害學生身心健康,須提高認識、切實治理。防治校園欺凌,需要家庭、學校、社會的共同努力。
12月上旬的最后兩天,關于北京中關村二小一位10歲學生被欺凌事件的報道,在自媒體、公共媒體間迅速傳播,隨之引起廣泛討論。
校園暴力問題又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校園暴力頻發,不僅影響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也沖擊社會道德底線。筆者就校園暴力的特點,原因和防范對策,談一些粗淺的看法。
在“云南3男童侵犯23名同學”新聞震驚社會之前,類似的“校園欺凌”事件報道早已在媒體上屢屢出現。據樂至中學一名學生介紹,身著黑色衣服的黎某某和被毆打女孩是初二學生,或因為口角發生毆打,黎某某叫來陳某與范某某幫忙。
在成人眼中本應充滿歡聲笑語的校園里卻頻頻傳出校園暴力的丑聞。從肢體沖突到惡意勒索,從拉幫結派到群體攻擊,看似稚氣未脫的青少年總能刷新人們的眼球。
對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包括欺凌行為,應當保持必要的寬容和“容錯率”,尤其是刑法的干預要保留必要的“謙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