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門診一名女收費員利用職務之便,將收到的現金不如實入賬,兩年侵吞公款419362.60元。日前,鼓樓區人民法院一審以貪污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事實經過
2013年1月至2015年4月,被告人張某在擔任我市某醫院財務科門診收費員期間,利用其負責收取醫院門診治療費和醫藥費的工作便利,采取隱瞞收入不入賬的手段,侵吞公款419362.60元據為己有。
2016年7月27日,醫院財務科為了加強基礎工作,對門診收費人員的賬款交納情況進行全面審核,發現張某所交票根號不連接,要求張某打印當日總報表。眼見事情敗露,下午張某就向單位主動說明其有漏賬的事實。隨后,張某的父親將贓款419362.60元全部退還給醫院。
醫院在2016年8月15日又將該贓款移交給了鼓樓區人民檢察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
被告人張某身為醫院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采取隱瞞收入不入賬的方式侵吞公款419362.60元據為己有,數額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行為已構成貪污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根據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成立自首需同時具備自動投案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兩個要件。
本案中,結合公訴機關向法庭提供的被告人張某向醫院主動投案并交代自己犯罪事實的證據和上述有關自首認定的意見,被告人張某符合自首的條件,屬于自首,依法可以減輕處罰。被告人張某的認罪悔罪態度較好,且其家人能積極將所有的贓款退還給醫院,可以酌情從輕處罰。綜合考慮本案被告人的犯罪動機、犯罪后果、犯罪情節、認罪態度等因素,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認罪態度再好,也已觸犯了法律,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呢!(全媒體記者 王淳 報道)
為遏制這一現象的發生,寧陵縣針對扶貧領域開展專項檢查,堅持“問題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不落實不放過、處理不到位不放過”,對貪占扶貧資金的違法行為形成了強大威懾。
劉鐵男曾任國家發改委辦公廳副主任,隨后任經濟預測司司長;陳柏槐則當過5年多的湖北省政府副秘書長,隨后調任農業廳廳長。
自從新一屆中央領導人上任以來,高舉反腐大旗,熱潮一浪高過一浪,一個接一個落馬的大老虎令全民矚目,令百姓歡呼,預防和懲治腐敗是一場持久戰。
2000年,當時任職上海海事局吳涇海事處出納的顧震芳,利用職務之便,貪污公款92萬余元。
為了不打草驚蛇,她只能隱姓埋名,過著黑戶的生活。
近日,《刑法修正案(九)》關于部分貪污賄賂犯罪實行終身監禁,加重行賄罪懲罰力度的規定在上海舉行的第六屆博和法律論壇上引發熱議。
昨日,法院公布此案詳情,王某婷因貪污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在昨天全國人大常委會十六次會議的分組審議中,全國人大代表顏開對這一劃分表示疑惑:取消對貪污受賄量刑具體數額的規定,對“巨大”、“特別巨大”這些用詞,將來各級法院該怎么掌握尺度?是否有相關的具體規定或者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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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大名縣原縣委書記邊飛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濫用職權一案日前在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庭認定邊飛先后多次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賄賂,共計折合人民幣5920余萬元,另有價值人民幣4190余萬元巨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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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原縣委書記邊飛及其家庭成員擁有的現金、存款等值超過1億元。
吳書太出生于1958年2月14日,曾先后任職安陽下屬湯陰縣鄉鎮干部,林縣公安局局長、縣法院院長,北關區紀委書記及區委副書記。上任后,吳書太把李曉曉也安排到安陽市體育產業協會擔任現金會計。
安陽體育局原局長吳書太貪污被判12年,曾與14歲少女曖昧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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