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車庫里空無一車
地下車庫出入口被攔住,擋桿外還擺放有綠植盆栽,并停放有電動三輪車、電動車。
小區地下車庫兩年多前都建好了,至今不租不售,一直空置著。雖在這兒買了房,一些業主家的車卻進不了小區。”近日,家住鄭州市金水區翡麗首席公館的業主投訴稱,小區共有600余套房,地面規劃停車位僅有71個,根本滿足不了有車族的需求,一些業主只能將車停在小區外,結果常“吃罰單”。律師稱,開發商有義務完善停車位等配套設施,地下車庫若確實建成且具備交付條件,而開發商卻實行不賣不租的“捂盤”行為,則違背了小區地下車庫作為小區配套設施的規劃初衷。《河南省物業管理條例(修訂草案)》正式實施后,違規出售車位或只售不租車位的,且逾期不改正的,將會承擔相應罰責。
■業主投訴:地上車位少,進了小區找不到地方停車
“小區車位由于先天規劃原因,遠遠不能滿足有車族業主的需要!”近日,家住金水區翡麗首席公館的業主張女士向大河報反映稱,他們小區是2015年初交房,業主開始陸續入住,但按照小區對外公布的數據,小區共有644套房子,車位卻僅有幾十個。“當真是一位難求!物業稱為了規范業主在小區內停車,每月收取60元的停車管理費,并為繳費的業主辦理了藍牙卡。”張女士稱,自己是第一批入住的業主,從自己入住時開始,小區的停車位就十分緊張。
“沒有藍牙卡的業主車輛是不能進小區停放的,我去年繳了停車管理費,由于小區停車位太少,而物業給業主辦的進門卡卻很多,很多時候下班回家小區內都停得滿滿當當,只能將車停在小區門口的路上,因違章停車,還被貼了罰單。”張女士說,去年12月份,丈夫曾成功“見縫插針”將車停進小區的過道上,不想第二天發現車玻璃被人砸出一個坑來。“如今小區停車位更加吃緊,廣大業主就更想不明白為啥兩年多前就建好的地下停車場,至今遲遲不啟用!”
“每天小區內都車滿為患,不僅把公共區域、公共道路全部霸占,私家車還常將單元門出入口堵死,留的縫僅容人側身通過。”業主劉先生說,“真想不明白為啥開發商和物業公司‘捂盤’至今,地下車庫仍對我們業主不租不售!”
■記者調查:地下車庫設施完備,卻不租不售
4月16日,記者來到翡麗首席公館小區走訪,進小區門時,記者發現小區行人門禁并未啟用,而小區內電動車和私家車混放雜亂無章,一些機動車并未停放在地面規劃的停車位上,小區過道兩旁被車輛占據,幾乎成了停車場。記者走到小區北側,看見一輛私家車駕駛員正艱難地試圖將車停放在過道旁兩車之間的夾縫中,而此路上并沒有劃設停車位,由于夾縫太過狹小,駕駛員多次嘗試都以失敗告終。
“地下車庫出入口就在北面那兒!”在小區一位居民指引下,記者來到了地下車庫,地下車庫出入口被擋桿攔住,擋桿外還擺放有綠植盆栽,并停放有一輛電動三輪車和一輛電動車。
記者在小區地下車庫看到,車庫絕大部分區域亮著燈,空曠的地面上劃設有白色的停車線,車位上皆安裝有塑膠擋車器;停車場立柱上可見到用來防護、反光、防撞的墻角保護器;過道上畫有白色的車輛行駛指示箭頭,天花板和行人安全出口均亮著綠色的疏散指示標志燈。在一處消火栓設備箱上,貼有一張“鄭州市合立物業二零一五年六月封”的粉紅色封條。
據現場業主們出示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關于其他設施的約定條款中,記者看到該小區“按規劃配建的停車位109個,其中地面71個,地下38個,其地面產權屬于全體業主由物業公司統一管理,地下產權屬于出賣人,由出賣人出售或出租”。
“地下車庫產權屬于開發商。”幾位業主稱,去年小區內部道路整修時,地下車庫曾對業主開放過1周左右。“也就是說地下車庫是完全可以使用的。”“現在每年的停車管理費是720元,若是能將車停到小區的地下車庫,我愿意每年交1000塊錢的管理費!”“眼看著明明有停車位,卻閑置著不啟用,這種感覺簡直太糟心了!”業主們紛紛稱。
■物業回應:車庫問題會再次反映給開發商
記者與金水區房管局物業科的工作人員取得了聯系,反映了翡麗首席公館小區業主們遭遇的停車難一事。金水區房管局的工作人員答復記者稱,該小區地下車庫產權若按照合同約定屬于開發商所有,物業公司確實無過問的權利。
記者與鄭州市合立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楊經理取得了聯系,楊經理稱,業主們反映小區停車緊張一事物業已多次向開發商協商過,“相信開發商很快會拿出地下車庫的使用方案。”楊經理表示。
記者17日、18日、19日,接連三日多次撥打購房合同上開發商河南華正置業有限公司所留電話,卻始終無人接聽。
■律師解讀:將來車位只售不租或將承擔罰責
記者就此事采訪了河南言東方律師事務所主任閆斌律師。他認為,開發商有義務完善停車位等配套設施,地下車庫若確實建成且具備交付條件,而開發商卻實行不賣、不租的“捂盤”行為,實則違背了小區地下車庫作為小區配套設施的規劃初衷。
“《河南省物業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已于今年3月底正式提請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修訂草案在車位的使用管理方面明確規定,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不得出售給本區域業主以外的其他人。建設單位將車位、車庫出售給本區域業主以外的其他人且逾期不改正的,將被沒收違法所得,每違規出售一個車位、車庫,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業主要求承租尚未處置且空置的規劃車位、車庫的,建設單位不得以只售不租為由拒絕出租,否則將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也將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閆斌指出,新修訂的《河南省物業管理條例》正式實施后,有望為執法部門處罰違規單位提供相應的處罰依據。
另外,根據我國《物權法》第七十四規定,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小區業主的停車需求。閆斌表示,此處“滿足”的意義是有購買能力的業主可以購買,沒能力購買的業主則可以租用,“翡麗首席公館小區業主們遭遇的問題,是地下車庫不僅不出售,也不對業主們出租,情況比車位只售不租還要糟糕。”(記者 張瞧/文 趙龍翱/攝影)
賭客們休息的沙發背后依次挨著三個房間,其中兩個是賭場工作人員休息區,另一個,俗稱“碼房”,即賭客刷卡、現金兌換籌碼的專用房間。
逼仄的過道盡頭,一道嚴實的屏風背后,五六米長的賭桌進入視線。
這段時間,好多人的微信朋友圈里都在轉一條消息,內容大致是南京鼓樓區法院審結全國首例小區車庫之爭,小區業主贏得了全部車位的所有權。根據《物權法》第七十四條的規定: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7月11日上午9點~9點40分,在怡豐·新都匯小區的地下車庫內,10輛私家車被人用氣槍打穿了玻璃,車主還在車內找到了氣槍所使用的小鋼珠子彈。
位于農業路天明路的小杜莊村怡豐·新都匯小區的地下車庫,10輛私家車慘遭“毀容”,玻璃被人用氣槍打穿。小區物業保安科工作人員魏博告訴車主,主管外出開會,暫時回不來,此事主管現在也正和小杜莊村委會協商。
位于農業路天明路的小杜莊村怡豐·新都匯小區的地下車庫,10輛私家車慘遭“毀容”,玻璃被人用氣槍打穿。小區物業保安科工作人員魏博告訴車主,主管外出開會,暫時回不來,此事主管現在也正和小杜莊村委會協商。
農業路天明路附近,一小區地下車庫10輛私家車被槍擊“毀容”。
王先生的車輛停放在小區地下停車場受損,物業公司以免責條款抗辯并拒絕擔責。記者昨天獲悉,市二中院終審認定免責條款無效,判決物業公司賠償王先生2.8萬元修車費。
如今,不少地下車庫為了盡可能多地設置停車位,而從設計上著手,導致出現了陡坡、急彎、螺旋彎、窄道等駕駛難度較高的車庫結構,即使是經驗豐富的老司機也未必能應對自如。
6月17日,市民何先生致電96678稱,他所在的金盾未來花園小區開發商將地下電動車車庫改為一間間的房子向業主出售。
北京時間1月7日報道,日前,一組英國帥哥在底下車庫沖浪的圖爆紅,兩名酷愛沖浪的好手發現了一個新的娛樂場所——倫敦貝德福德路的一個地下車庫,這里積水兩英尺,兩人在紅牛牽引機的幫助下將翻板的速度提升到了24千米/小時,在地下車庫的柱子間快速旋轉,讓人目瞪口呆。
3月15日凌晨,一個黑影潛入了沈河區奉天街附近一小區的地下車庫,手持手電筒,左照照、右照照,尋找可以盜竊的財物。
天冷,風大,霧霾重,可在家里待著又著急,不少市民選擇把自家樓下的地下車庫作為活動場地——散步、打羽毛球、跳廣場舞,或者抱著孩子遛彎兒。車多、通風狀況相對也較差的地庫,空氣質量怎么樣?
23日傍晚7時許,姐弟倆在小區廣場上玩耍時,5歲的弟弟朋朋(化名)踩破地下車庫采光口上的鋼化玻璃,摔進地下車庫,造成重傷,目前正在省人民醫院重癥監護室治療。
在5號樓地下車庫的東、西、北三個方位,記者看到有40多間隔成的儲藏室。業主任先生說:“整個小區共有8棟高層商住樓,地下車庫設計的是雙層停車位,因消防驗收一直不合格,地下車庫的停車位嚴重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