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網約車發生交通事故,責任該由誰來承擔?昨天,河南首例網約車交通事故案有結果了,中原區法院一審判決認定,開網約車的司機和對方司機各承擔50%責任,而叫車平臺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小桔公司)不用擔責。
案情:
乘坐網約車出事故受傷
2016年11月20日,小紅通過“滴滴出行”軟件的“順風車”業務預約崔某駕駛的順風車,與陳某駕駛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小紅頭部受傷。
經交警二大隊認定,崔某、陳某對事故承擔同等責任,小紅無責任。
小紅花費醫療費6775余元,要求雙方車主賠償,但未達成一致意見,遂將崔某、陳某、崔某駕駛車輛的所有人邢某、車輛投保的兩家保險公司以及“滴滴出行”軟件的提供平臺北京小桔公司告到中原區法院,要求6家被告共同承擔醫療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共計7.5萬余元。
昨天,中原區法院一審公開宣判。
庭審:
雙方車主各承擔50%責任
根據事故認定,法院確定崔某、陳某各承擔50%的事故責任。因崔某與邢某系夫妻關系,事故車輛系家庭用車,所以崔某、邢某應按事故責任比例對小紅損失進行賠償。
那么,叫車平臺“滴滴”運營商小桔公司有責任沒?
根據《民法通則》有關規定,考慮到被告小桔公司僅是合乘信息服務平臺,并非承運人,在本案中無過錯,故其不承擔過錯賠償責任。
賠償:
獲賠的1.1萬元該由誰拿?
據主審法官王斌介紹,交強險最高賠償限額12.2萬元,其中,醫療費限額1萬元,傷殘死亡賠償限額11萬元,這11萬包括誤工費、護理費等。
因小紅訴求的損失都在交強險限額內,“根據規定,只要在交強險范圍內的不劃分責任,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全額賠付就可以了。”主審法官王斌說,因此,法院最后認定,被告司機陳某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賠償小紅醫療費、護理費等共計1.1萬余元。
小紅認為,護理費,誤工費賠償的數額太少,提起上訴。
線索提供 王新
鄭報融媒記者 魯燕
在網約車領證窗口,經過詳細的登記,司機申錫峰第一個領到《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申師傅說,很高興能夠領到鄭州市第一張網約車從業資格證,以后可以安心的上路營運了,更好的為乘客出行提供服務。
今日上午,第一批經過正規培訓、考試合格、背景審查過關的115名駕駛員,將在市客運管理處一樓業務大廳取到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成為鄭州市網約車駕駛的首批“正規軍”。
網約車不是神仙大羅,但也終非洪水猛獸。屬地新政遭遇的執法困局,在“法治中國”語境下格外叫人憤懣而糾結。
網約車被限了,黑車隨之呼嘯而至。平臺管理沒了,看起來小糾紛也散了,不過,司機和乘客的大權益更歸于叢林法則下的江湖了。
根據規定,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的,首先要通過線上服務能力認定,需要向企業注冊地相應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線上服務能力材料。
備受關注的網約車,如今終于有了正式“身份”。
女孩坐滴滴順風車,喝了司機給的飲料后昏迷,次日醒來發現自己身在賓館且衣衫不整。
自今日起(2月20日),鄭州市網約車從業資格證正式開始接受申領。申請人可登錄鄭州出租車網(www.zztaxi.cn)或下載手機APP進行報名登記申領從業資格證。
法晚記者上午從市交通委了解到,今天上午,北京市正式發放首個省一級網約車平臺經營許可證,為首約科技公司。
點擊“約車”后,用戶可以選擇用車時間、出發點和目的地,然后輸入手機號碼并進行驗證,最后點擊下單。
鄭州起步價12元、16元。
隨著信息交流的方便,一些私家車車主,開始通過網絡拼車,久而久之形成以網絡為媒介私家車從事客運。而事故原因為,雨天路滑車速過快,致使車輛失控撞擊高速公路護欄。在事故發生過程中,造成3名乘客被甩出車外,其中一名女性經搶救無效死亡。
網約車新政正式實施,從國家法規層面首次明確網約車合法地位;首個防霧霾口罩國標落地,今后防霧霾口罩再想要“渾水摸魚”就難了;800公里以下航線和800公里以上部分航線的票價將由航空公司依法自主制定……自今日起,多個新規開始實施,涉及社會生活多個方面,哪些可以做,哪些被禁止,界定明確,提醒公眾和有關機構留意。
昨天下午,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朗潤園一間大教室里,來自法律、經濟等領域的專家學者對網約車各地落地細則進行了一次專題研討。從司機端來看,除了北京、上海、天津三地苛刻地要求本市戶籍外,其他城市基本上表示“具有本市戶籍或者取得本市居住證”即可,其中廣州只要求有本地駕照。
隨著國慶節后各地網約車管理意見征求稿的出臺,滴滴、優步平臺上大量司機面臨并不明朗的未來選擇了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