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騎電動車撞上路邊停放的小轎車,構成醉駕被判拘役2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伴隨著夏季的來臨,關于電動車危險性的話題,再次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和熱點。近日,南陽市中院刑事和民事法官特意挑選幾起關于電動車的真實案例,用以案說法的形式,再次向公眾提醒,電動車方便,但駕駛需謹慎。
1
案例
無證騎電三輪傷人
犯了交通肇事罪
案情簡介:
2014年5月份,家住唐河縣的魏某無證駕駛電動三輪車,車后裝載竹制掃帚、耙子等物。在超車過程中,裝載物將同向駕駛電動車的楊某掛倒,致楊某頭部等處受傷。事故發生后,楊某住院治療60天,花去醫療費6.7萬余元。經法醫鑒定,楊某肩部損傷構成輕傷二級,頭部損傷構成重傷二級。
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顯示,魏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電動三輪車在道路上超車,未按照應當與前車確認有充足的安全距離后超車,且電動車載貨長度超過規定,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負此事故的全部責任,楊某無責任。魏某的行為因構成交通肇事罪,被唐河縣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并要求其賠償楊某各項損失共計8.5萬余元。魏某不服一審判決,向南陽中院提起上訴,二審下發裁定對一審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南陽中院刑一庭審判員楊玉娟解釋說,很多人認為,只有駕駛汽車、摩托車等傳統意義上的機動車才能構成交通肇事罪。而我國《刑法》第133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梢?,只要是違反了交通運輸管理法規,不管是駕車還是步行,是駕駛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都有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
本案中,認定魏某構成交通肇事罪的關鍵是其對事故承擔了全部責任,其承擔全部責任的關鍵原因又是其無證駕駛了超標電動車。楊玉娟提醒,日常生活中,可能很少有人會因駕駛超標電動車沒有駕駛證而被交警部門行政處罰,但是一旦發生糾紛,沒有證照就會被認定為無證駕駛,在事故責任認定和可能面臨的定罪量刑中,都會成為一個加重情節,因此希望大家謹慎駕駛電動車。
2
案例
一個噴嚏引發車禍,判賠3000元維修費
案情簡介:
2016年8月份,家住市區的王先生駕駛電動車下班回家。因當天在安全島等紅燈的非機動車人員較多,綠燈亮起時,大家爭相向對面安全島駛去。王先生被擠到了一邊,順著車流張先生進入了機動車道。行駛過程中,張先生打一個噴嚏導致自己向機動車道偏得更遠,后邊車輛為躲閃王先生撞向了花壇。交警部門認定,王先生駕駛非機動車駛入機動車道且在行駛過程中變換方向,應對事故承擔全部責任。事故發生后,王先生共賠償汽車車主維修費3000元。
法官說法:
南陽中院民三庭審判員孫小剛點評說,交通參與人各行其道是基本常識。本案中,汽車駕駛員在機動車道正常行駛,遇到王先生變道后,隨即采取了應急措施,對事故的發生無責任。王先生未按照交通法規行駛,不僅闖入機動車道且變道行駛,其應對自身的過錯承擔民事責任。孫小剛提醒說,當前我國對電動車的法律規范還不完善,一旦發生事故電動車很有可能因性能超標被確定為機動車,而一般違反交通規則有時又會被定性為非機動車,電動車的地位很尷尬。尷尬的地位就需要電動車駕駛人員增強安全意識,盡量少“惹事”,避免因自身的不當行為承擔過重的責任。
3
案例
騎電動車醉駕被判拘役2個月,處罰金2000元
案情簡介:
2014年7月份,56歲的王某,酒后騎著電動車撞上了路邊停放的小轎車,雙方發生糾紛并報警。警察到達事故現場后,發現王某可能存在醉酒駕駛情形,王某也承認飲了酒,但表示自己駕駛的是電動車,沒啥事兒。后經鑒定,王某所騎的電動自行車重量達82公斤,設計時速60公里,嚴重超過國家標準,應屬于機動車范疇。另經檢測,王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高達227ml,已遠超過醉駕的標準。最終,王某因構成危險駕駛罪,被法院判處拘役兩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法官說法:
南陽中院刑一庭副庭長劉子國點評說,從法律上講,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的區分主要有兩個方面,一個是看是否具有動力驅動裝置,常見的機動車動力驅動為汽油或柴油機,常見的非機動車主要依靠人力或畜力行進;另一個要看車輛的空間尺寸、重量速度等。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規定,電動車的判斷標準是:最高時速不超過20公里,整車質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有腳踏騎行功能等?!稒C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把時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過40公斤的電動車作為“輕便摩托車”納入機動車管理范疇。
本案中,王某所駕駛的電動車無論在重量和時速方面均達到了機動車的標準,另外從危險駕駛罪的立法目的上來說,該罪就是為了防止醉酒者酒后從事危險交通行為,給其他交通參與者的安全構成威脅,王某的行為應構成危險駕駛罪。
4
案例
未滿16歲騎電車出事 家長賠傷者4.8萬余元
案情簡介:
今年14歲的小明是一名初二學生,由于父母工作忙,便給小明買了一輛輕便電動車,讓其自己騎車上學。2016年6月份,小明騎電動車回家途中,逆向行駛將正在買菜的張奶奶撞倒,事故致張奶奶腳踝踝骨骨折。張奶奶共住院21天花費醫療費1.3 萬余元,后經鑒定張奶奶傷情構成十級傷殘。交警部門事故責任認定顯示,小明逆行且未滿16周歲駕駛電動車,其監護人應負事故全部責任。事發后,雙方未對賠償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張奶奶到法院起訴后,法院最終判決小明父母賠償張奶奶各項損失共計4.8萬余元。
法官說法:
南陽中院民三庭審判員姜付強點評說,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 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周歲。未滿16歲的未成年人騎電動車上路是一種違法行為,引發交通事故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本案中,小明未滿16周歲,且逆行行駛,將站在原地買菜的張奶奶撞倒,交警部門認定其監護人應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是恰當的,事故發生造成張奶奶身體受損,其就應該依照法律規定承擔醫療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等各項損失。(鄭報融媒記者 魯燕 通訊員 王彬 劉子國)
本報焦作訊6月25日,記者從焦作溫縣法院獲悉,被執行人王某既不執行生效的法律文書,還攜帶高檔酒店餐飲卡、娛樂場所消費卡與法院“躲貓貓”,直接被依法逮捕。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為規避執行,王某便搬到自己的另一處房產居住,使案件無法執行下去。
因懷疑鄰居慫恿妻子離家出走,心起殺念,手持菜刀將鄰居夫妻砍傷。近日,經江蘇省漣水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朱靖亮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朱靖亮與鄰居王某(女)家一直關系很好,幾年前,朱靖亮的妻子離家出走,一直沒有消息。
四旬男子謊稱“小鮮肉”騙女網友赴約,見面后實施猥褻。2016年11月13日,東西湖區公安局接到報警,報警人小麗(化名)稱一個名為王某(化名)的男子猥褻她,犯罪嫌疑人王某很快被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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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同村村民王大媽介紹,死者王某,女,現年36歲,于今年年初生下一名男孩。還有村民介紹,王某的公公吳大爺去接大女兒放學,當吳大爺回到家中時,發現大門被鎖上,原以為王某帶著孫子出去玩,他便從屋子的東門進入院內。
王某與湯某變更撫養關系案:夫妻雙方離婚不到一年,因為丈夫一方再婚,妻子要求變更兒女的撫養關系被駁回。針對該案,辦案法官表示,黃某多次與兒童發生性行為,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應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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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凌晨,一名男子來到北京海淀區北醫三院就診,他比比劃劃地指向自己的嘴里,像是說不出話來,醫生看過傷情后無法處置,讓他轉院去口腔醫院。通過王某原籍警方的配合,4月10日,海淀刑偵支隊的偵查員將其抓獲歸案,押解回京。
婁底男子王某在長沙一金店購買金器時,發現維修臺上有一袋廢舊金料,便趁維修臺工作人員不備,將裝有價值三萬多元的廢舊金料“順”走。民警介紹,3月11日下午,長沙五一大道某金店內發生一起盜竊案,放在店內維修臺的一袋廢舊金料被人拿走,價值三萬余元。
實際損害發生后,應及時向產品質量監管部門、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進行投訴,并進行產品本身、因果關系及傷殘等級鑒定,以便成功維權。
“我一時被不勞而獲的金錢迷了心竅,給家庭、朋友都帶來了傷害,今后一定痛改前非,不再犯錯?!比涨?,平度法院審結了一起盜竊案,17歲少年王某盜竊鄰居數千元錢,其父親發現后及時報案,退賠錢款,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為孩子取得了緩刑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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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邊妻子已熟睡,發出陣陣鼾聲,這讓本就抑郁失眠的王某更加心煩意亂。2016年6月12日晚,王某與妻子陳某早早地洗完澡便上床看電視,沒多久陳某先睡著了,王某則繼續看電視。
因為嘴饞,海陽市里店鎮的村民王某和孫某竟然去偷別人家養的鵝,結果鵝沒吃上反被公安機關雙雙行政拘留?!倍艘慌募春?,遂把車停在隱蔽處,趁附近無人之機,破門而入每人抱出兩只大鵝,然后駕車逃離現場。
2016年5月19日晚上,在北京市昌平區一所外語學校的教室內,16歲的女生小姚被人殺害。根據王某的供述,他是在與小姚發生性關系后又擔心被小姚聲張出去,于是起了殺心。案件在偵辦期間,曾因案情重大、復雜而延長審查起訴期限一次,因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