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記者從省人社廳了解到,河南省最低工資標準將于2017年10月1日起調整,根據《河南省失業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我省現行失業保險金標準也將進行相應調整。
失業保險金標準按照統籌地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所在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80%確定,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失業保險金標準相應調整為1376元/月、1256元/月、1136元/月。而之前分別為1280元/月、1160元/月、1040元/月,平均增幅8.3%。新調整的失業保險金標準從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他失業保險待遇標準亦按調整后的失業保險金標準計算發放。(記者 崔文)
失業保險金標準按照統籌地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所在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80%確定,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失業保險金標準相應調整為1376元/月、1256元/月、1136元/月。其他失業保險待遇標準亦按調整后的失業保險金標準計算發放。
河南企業成本將再次降低,記者昨日從省人社廳了解到,經省政府同意,河南省決定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
昨天,記者從河南省人社廳獲悉,隨著我省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再次上調,全省失業保險金標準也相應調整——根據區域的不同,失業人員最高每月能領1120元。
昨天,大河報記者從河南省人社廳獲悉,隨著我省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再次上調,全省失業保險金標準也相應調整——根據區域的不同,失業人員最高每月能領1120元。據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我省失業保險金標準,按照統籌地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所在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80%確定。
根據區域的不同,失業人員最高每月能領1120元。
昨天,大河報記者從河南省人社廳獲悉,隨著我省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再次上調,全省失業保險金標準也相應調整——根據區域的不同,失業人員最高每月能領1120元。據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我省失業保險金標準,按照統籌地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所在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80%確定。
記者24日從山東省人社廳了解到,山東省三檔失業保險金標準再次提高,分別為每人每月830元、780元和730元,比原標準平均增加100元,總體增幅達15%。
我省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后,失業保險金也“水漲船高”。根據相關規定,失業保險金標準,按照統籌地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所在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80%確定,所以月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后,失業保險金標準相應調整為992元/月、880元/月、768元/月。
隨著我省今年1月1日起上調最低工資標準,與最低工資標準聯動的失業保險金也隨之上調,其中鄭州市的失業保險金從每月864元調整為992元。失業保險金標準按照統籌地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所在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80%確定,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失業保險金標準三類地區相應調整為992元每月、880元每月、768元每月。
一次性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期間的繳費工資指數按月均繳費基數與繳費時上年度當地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比值確定。欠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在補繳本金同時按照對應繳費年度的記賬利率加收利息,不再收取滯納金,利息以復利計算。
下調后,究竟能為企業或員工減輕多少負擔?“以月薪5000元的職工為例,費率下調1%,每月單位和該職工將共少繳費50元,全年下來就是600元,其中個人可少繳近300元。”
根據相關規定,失業保險金標準,按照統籌地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所在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80%確定,所以月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后,失業保險金標準相應調整為992元/月、880元/月、768元/月。
隨著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上調,我省現行失業保險金標準也將相應上調,這是記者1月8日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的。據介紹,失業保險金標準按照統籌地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所在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80%確定,根據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我省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相應調整為992元/月、880元/月、768元/月。
昨日,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方案,1月1日起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由每人每月864元調高至每人每月992元。
市人社局昨天發布“關于調整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的通知”,決定失業保險金標準平均每檔上調120元,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一律按1012元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