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06日08:11 來源:大河網—河南日報
本報訊(記者李鳳虎)10月2日,省公安廳發布消息,近日,省公安廳聯合省交通運輸廳組成4個督導檢查組,對我省客運企業進行暗訪督查,因交通安全措施不落實、安全制度形同虛設,9家客運企業分別被罰款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
這9家客運企業分別是:淇縣社會汽車站、南樂縣客運站、濮陽市飛龍汽車站、內黃縣汽車站、溫縣汽車站、開封市長途西站、虞城縣客運總站、遂平縣汽車站、固始縣客運車站。
據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的聯合督導檢查情況,全省大部分客運企業、場站都能夠重視客運場站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到崗,落實到人,場站運行較好。但仍有部分客運企業、場站存在主體責任不落實、交通安全措施不落實等問題。
針對存在問題的客運企業,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將督促限期整改到位、處罰到位。下一步,督導檢查組將暗訪檢查客運場站、運輸企業和事故多發點段,嚴查站外上客、沿途攬客、違規捎載貨物等違規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