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訊(記者 鄭倩倩)“業主要維權,先拿出變電站輻射有害的確鑿證據啊,這樣我們才能和你們一起去找政府協商。”昨日,記者在業主與“公園道一號”開發商的協調現場,聽到開發商方面依然這樣對業主說到。這是自5月29日業主維權、公園道一號打人事件之后,開發商一直保持的托辭和所謂的解決方式。
一位公園道一號三期的劉女士憤怒地告訴記者,“每次聽到他們這么說,我就像吞了個蒼蠅一樣難受,這明顯就是在糊弄我們,在事件過去的四天里,我們三期的業主代表們通過網絡、專家、法律咨詢等各種途徑,對于變電站的電磁輻射到底對人體的危害有多大,目前為止國內外并沒有一個肯定并完整的證據來證明。他們非要這么說,作為業主我們能怎么辦?”
在協調現場,記者看到業主們手里拿的這封信。
尊敬的領導
您好!
我們是公園道一號三期(御園)的業主,經鄭州高新區城鄉規劃網站公示信息中了解到公園道三期長椿路楓楊街北 (西北角)和春藤路國槐街以北(東南)各規劃有110KV變電站(大里變電站)。
但由《河南省環境保護廳電磁輻射建設項目管理細則》第十條得知對移動基站建設項目應確定安全防護距離,在其安全防護范圍內,原則上不得建有或新建幼兒園、中小學校、敬(養)老院、大中型醫院等敏感人群集中的建筑;對輸變電工程及其他項目,要盡量遠離村莊,避讓幼兒園、中小學校、敬(養)老院、大中型醫院等敏感人群集中的建筑和自然保護區。
公園道一號在銷售時刻意隱瞞規劃,在售前并未及時的公示變電站位置,只是在大家準備維權后,才在售樓部出示相關文件,包括工地的工地公示文件。
公園道一號三期東南角規劃有小區幼兒園,小區東側春藤路旁邊規劃有中小學,日后規劃在國槐路的大里變電站必定將對周邊業主、幼兒園小孩及學校學生的人身安全有很大危害。
在此,公園道一號三期的2000多名業主,懇請電業局重新評估大里變電站對周邊環境的影響,重新作出合理的規劃。謝謝!
記者從業主那里了解到,公園道一號三期在2015年10月27日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在2015年9月19日五證缺少三個證件,規劃公示還沒有確定下來的提前下,就開始違規銷售。
由于案情重大,24日下午下午,寶雞市公安局副局長高寬寧帶領刑偵、技偵支隊民警,趕赴眉縣指導、協助開展案件偵破工作。
一場車禍,一個老人被撞死了。老人是誰,沒人知道。“誰能替‘無名氏’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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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案民警告訴記者,鄭某為了個人維權躺在馬路上,行為本身違反了占用道路從事非交通活動和車行道禁止坐臥的規定。
今年9月19日上午9時許,蕪湖女子楊某駕車途經該路口,向左轉向時,轎車右側從一名躺倒在路上的老太身上碾軋過去,造成68歲老太鄭某受傷嚴重。
被"星探"說動首期投入1萬8培訓費,女兒半年都在走臺步,說好的詩歌朗誦、繞口令、主持、國學基礎都沒有上過。
日前,備受關注的翟巖民、吳淦等人涉嫌嚴重犯罪案件又有最新進展,公安部部署指揮北京等地公安機關集中行動,摧毀一個以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為平臺,自2012年7月以來先后組織策劃炒作40余起敏感案事件、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團伙。
揭開“維權”事件的黑幕——公安部指揮摧毀一個以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為平臺,“維權”律師、推手、“訪民”相互勾連、滋事擾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團伙。黃力群、翟巖民、吳淦、劉星等人供述,他們的目的就是揚名獲利、制造社會混亂。
揭開“維權”事件的黑幕——公安部指揮摧毀一個以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為平臺,“維權”律師、推手、“訪民”相互勾連、滋事擾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團伙。黃力群、翟巖民、吳淦、劉星等人供述,他們的目的就是揚名獲利、制造社會混亂。
“維權”律師、推手、“訪民”相互勾連、滋事擾序。
4月19日,鄭州市一小區業主在雨中排人墻堵城市主干道維權,致鄭州市農業路與嵩山路交通癱瘓達三個小時。
其發帖稱優酷和陌陌涉嫌抄襲其"拍攝地球"的創意。
前夫鋃鐺入獄,年輕的母親想要要回孩子的撫養權卻步步維艱。家住義馬市的年輕母親平某2011年與丈夫經法院調解離婚,調解協議中約定女兒歸男方撫養,但是離婚后,男方卻極端不負責任,將女兒送到女方處撫養,并與女方簽訂協議女兒歸平某撫養,但是在法律意義上,女兒的撫養權卻一直在男方的名下,戶口也一直落在男家。
孟先生花20多萬買了輛新車,卻發現愛車曾經發生過事故。
個人追求的正義,應該以守法為底線,而不是“以武犯禁”、“綠林好漢式的正義”,而社會也應為公民的訴求滿足提供一個制度出口。為了愛我們的人,以及我們愛的人,大家必須共同譴責極端暴行,支持司法機關的依法嚴懲,共同維護法律底線,在這個問題上不容含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