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16日受權發布《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提出,今后5年,在清理規范基礎上完成事業單位分類,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的改革基本完成。
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確、治理完善、運行高效、監管有力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形成基本服務優先、供給水平適度、布局結構合理、服務公平公正的中國特色公益服務體系。
分類步驟
事業單位劃分為行政類等三類
第一步:撤銷。對未按規定設立或原承擔特定任務已完成的,予以撤銷。對布局結構不合理、設置過于分散、工作任務嚴重不足或職責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第二步:劃分。在清理規范基礎上,按照社會功能將現有事業單位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從事公益服務三個類別。對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將其轉為企業;對從事公益服務的,繼續將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其公益屬性。今后,不再批準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
第三步:細分公益。根據職責任務、服務對象和資源配置方式等情況,將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細分為兩類: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醫療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一類;承擔高等教育、非營利醫療等公益服務,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二類。
A
承擔行政職能類
改革方向:
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
過渡期內事業編制
只減不增
結合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政府機構改革,特別是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推進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
涉及機構編制調整的,不得突破政府機構限額和編制總額,主要通過行政管理體制和政府機構改革中調劑出來的空額逐步解決。
對部分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要認真梳理職能,將屬于政府的職能劃歸相關行政機構;職能調整后,要重新明確事業單位職責、劃定類別,工作任務不足的予以撤銷或并入其他事業單位。
對完全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可調整為相關行政機關的內設機構,確需單獨設置行政機構的,要按照精簡效能原則設置。
已認定為承擔行政職能、但尚未調整到位的事業單位,在過渡期內繼續按照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履行職責,使用事業編制且只減不增,人事、財務、社會保險等依照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實施管理。
B
從事生產經營活動類
改革方向:逐步將其轉為企業
逐步與原行政主管部門脫鉤
推進轉企改制。周密制定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工作方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資產清查、財務審計、資產評估,核實債權債務,界定和核實資產,由同級財政部門依法核定國家資本金。轉制單位要按規定注銷事業單位法人,核銷事業編制,進行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和工商登記,并依法與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或接續社會保險關系。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后,要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深化內部改革,轉變管理機制,并依照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的原則,逐步與原行政主管部門脫鉤,其國有資產管理除國家另有規定外,由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的機構負責。
5年過渡期內
原有事業費繼續撥付
完善過渡政策。為平穩推進轉制工作,可給予過渡期,一般為5年。在過渡期內,對轉制單位給予適當保留原有稅收等優惠政策,原有正常事業費繼續撥付。在離退休待遇方面,轉制前已離退休人員,原國家規定的離退休費待遇標準不變,支付方式和待遇調整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轉制前參加工作、轉制后退休的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計發和調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保證離退休人員待遇水平平穩銜接。在醫療保障方面,離休人員繼續執行現行辦法,所需資金按原渠道解決;轉制前已退休人員,轉制后繼續按規定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障等待遇。有條件的轉制單位,可按照有關規定為職工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和企業年金。要進一步做好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C
從事公益服務類
改革方向:繼續將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其公益屬性
逐步取消行政級別
行政主管部門要減少對事業單位的微觀管理和直接管理,進一步落實事業單位法人自主權。
積極探索管辦分離的有效實現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級別。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完善工資分配激勵約束機制為核心,健全符合事業單位特點、體現崗位績效和分級分類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結合規范事業單位津貼補貼實施績效工資,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學校、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工作;對其他事業單位按照分類指導、分步實施、因地制宜、穩慎推進的原則,實施績效工資。各地區各部門要根據改革進程,探索對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實行不同的績效工資管理辦法,分步實施到位。完善事業單位工資正常調整機制。
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推進社會保險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獨立于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管理服務社會化的社會保險體系。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個人繳費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過渡”,對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員,妥善保證其養老待遇水平平穩過渡、合理銜接,保持國家規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建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業年金制度。統籌考慮企業、事業單位、機關離退休人員養老待遇水平。
完善相關政策,放寬準入領域,推進公平準入,鼓勵社會力量依法進入公益事業領域。
解讀
剝離“兩頭”留下公益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表示,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總體思路還是一如既往,但是此次突出了一個主導理念,就是強化事業單位的公益屬性。
汪玉凱說,實際上,事業單位的分類改革,就是將當下有的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和生產經營職能剝離出來,對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為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將其轉為企業。這兩部分占整個事業單位的20%。剩余80%的事業單位是從事公益服務,對這一部分要繼續將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其公益屬性,而他們也將是未來基本公共服務的主要提供者。
事業單位最大問題
是沒有優質的服務產品
《指導意見》明確了事業單位三大問題:
一些事業單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機制不活;
服務供給總量不足,供給方式單一,資源配置不合理,質量和效率不高;
支持公益服務的政策措施還不夠完善,監督管理薄弱。
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院長吳江此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最突出的問題是,事業單位沒有為納稅人提供最完美服務產品。“因此對于事業單位的改革當然是非改不可了?!?/p>
分析
一年前出臺的意見
為何現在才公布?
據了解,此次發布的《指導意見》是2011年3月23日制定出臺的,很多事業單位已經看見了這份文件。
為何今年才向廣大公眾公布呢?
央視特約評論員楊禹:我想它恰好體現了事業單位改革的三個特點:范圍廣,難度大,影響多。
關系到多少人?
有統計表明,我國有126萬個事業單位,共計3000多萬正式職工。其中,僅教育系統人員即達到一半左右;而教育、衛生和農技服務從業人員三項相加,則占到總人數的3/4。
此外,還有900萬離退休人員,加上3000多萬的正式職工,總數超過4000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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